详细介绍 |
泉州市东海组团C-3-2地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8]07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东海组团C-3-2地块工程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6]C020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泉州市东海组团C-3-2地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2.2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滩涂整理项目C-3-2地块。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约22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及住宅楼、停车场等公共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4764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81624.5平方米内,工程造价约16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148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范围包括:泉州市东海组团C-3-2地块工程设计方案的深化优化、施工图深化优化,景观工程及商场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采购等工作。
具体工作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
①泉州市东海组团C-3-2地块工程设计方案深化优化、施工图深化优化;
②景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③商场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施工范围包括:泉州市东海组团C-3-2地块工程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的施工(即施工图范围内的各项建安工程及装修工程)。
(3)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4)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5)负责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
3.1.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交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且要求财务报表需呈现无亏损状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组成,则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方)设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3.2投标人(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施工“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上述第3.5、3.7条所提的人员均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9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9日08时00分至2018年06月25日18时00分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支付80元即可获得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报名回执”须打印并自行保存好。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9日至2018年0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前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购买招标资料(图纸等相关材料),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注:投标单位需携带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均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注: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报名号”及“报名收据”,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到场验证登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③本招标项目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泉海路53号;
电话: 18605008163 ,
联系人:鲍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城东片区体育街269号一号楼6层,
邮编:350003;
电话:13959898597,
传真:0595-22188583;
联系人: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帐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账号:0000008140501012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泉建招字[2018]070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监督单位: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95-22593181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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