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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科创中心项目

  • 发布时间: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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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南京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26232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6-25
详细介绍 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科创中心项目

编号: APK180422-03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科创中心项目已由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证号:浦发改备【2018】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总投资额:419209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阶段,现对该项目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科创中心项目展示中心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科创中心项目展示中心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127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232.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23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展示服务、办公、食堂、会议、门厅&公共服务、交通&辅助、地上机动车停车。本项目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技术,楼层4层,最大高度21.1米,最大跨度≥27米,钢结构造价约10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 67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08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18年7月20日,施工开工日期: 2018年8月5日,工程竣工日期: 2018年11月5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设计(含方案设计的深化、扩初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施工(包含桩基工程(含试桩)、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土建及水电安装、通风空调工程、弱点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综合管网、景观绿化、楼宇亮化工程等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1.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1.2、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1.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由设计单位人员担任,与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1.4、关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18年6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4.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18115605849。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申请人企业资质及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必须满足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6、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8、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5.9、企业及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自2014年6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2000万元(含)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小区、厂房)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相关特征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体现,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企业自2014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2000万元(含)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小区、厂房)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相关特征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书中体现,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5.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13、其他条件 :
(1)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制文件递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6月15日18时12分到 2018年6月25日18时12分为止
9. 其他  
9.1、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9.2、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或者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申请人,招标人不接受其资格审查申请。
9.3、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9.4、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总部基地18幢2单元6楼
联系人:苏工
电 话:18115605849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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