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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路快捷化(科韵北路--大观路)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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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广州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34169.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6-26
详细介绍 云溪路快捷化(科韵北路--大观路)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云溪路快捷化(科韵北路--大观路)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天河区智慧城。
1.1.3  设计范围:云溪路快捷化(科韵北路--大观路)勘察设计,包括:云溪路快捷化(科韵北路--大观路)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算、组织设计成果专家评审、现场服务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交通疏解专项设计、■相关配套设施等。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8]287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云溪路(科韵北路~大观路)段的快捷化改造勘察设计,属于城市主干道,沿用原云溪路桩号范围为:K2+790~K5+280。西侧起点桩号K2+790接华观路与科韵路立交,东侧终点桩号K5+280接大观路隧道口。云溪路现状红线宽40m,双向六车道,局部展宽45m~50m,规划标准段宽度50m,主要路口展宽段55-60m。天桥最大跨度为55米,匝道最大跨度为40米,总长448米。排水管最大管径1.8米。总投资约34169万元,建安费2142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为使道路快捷化,本工程中分带开口封闭。2、为使道路快捷化,新建4座人行天桥替代地面过街。3、高唐大道节点改造为立交,新建东西向隧道,新建东往南匝道,为远期高唐南北向桥梁预留建设条件,实施南北向桥梁与综合管廊存在交叉的部分桩基。4、高普路节点改造为右进右出,为远期南北向桥梁预留建设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暂定为34169万元,其中限额工程费暂定21425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状地形图测绘、■规划放线、■施工及验收过程、■交通评估调研、■交通疏导方案编制、■协助媒体宣传、■交通仿真及演练、■管线综合平衡及迁改施工图和概预算、■现场服务,(其他服务:■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协助竣工图审核/配合;■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初步方案,检测监测清单和预算)等;■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两项资质: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1.2.4  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10填写的从业年限为准。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注:具体的专业负责人以招标文件附录10明确的为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10填写的从业年限为准。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单独或再次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9时30分至2018年6月26日16时00分的上午 9: 30~ 11:30 ,下午14 :00 ~16 :00,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本项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1034.96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35.68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99.28万元。
投标人在附录 5附录5-1 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设计费按财局审批后的概(预)算调整,最终以合同结算财评价为准。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限额:21425万元),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4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合同价已包括征询意见所发生相关费用、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同时工程设计费已包含发包方与中标单位开展勘察设计评审和研讨时发生的专家费、交通费、会务费、考察调研等一切费用(不包含政府部门组织审批所收取的相关费用)以及设计期间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发包人要求宣传、汇报(含音像、动画、效果图等资料)的费用等。上述所列发生费用全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勘察费用中已包含临时占用土地、青苗、树木赔偿费、交通工具使用费及其他影响勘察正常进行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图纸文件必须符合规划部门的要求,提供设计成果时一并提供合格的电子文件及有关证明资料。
1.6.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
1.6.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28866121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1.7.3 联系人:张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6682161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10
1.8.3 联系人:黄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6679759
1.8.5 传真号码:020-86685179
1.8.6 电子邮箱:gyzxgs@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3
1.10.4传真号码:020-28866204
1.10.5网址:http://www.gzcc.gov.cn/Category_623/Index.aspx

信息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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