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庆元县濛洲街道大坑道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元县濛洲街道大坑道路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庆元县濛洲街道大坑道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庆发改投【2018】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发包人为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建设资金由争取上级补助、县财政配套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建设规模起点位于庆元县白象村,与庆元高速连接线K22+214设置平面交叉,起点桩号K0+000,K0+081.5设置桥梁跨大坑溪,路线沿既有河道东岸布设,以河道控制线位,K0+700之后沿规划安置小区用地红线边缘布线,K0+900处路线向西北偏转,K1+416.8设桥梁跨大坑溪接回老路,终点桩号K1+441,与现有村道平交,路线全长1.441km。
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16m,。本项目工可路线全长约1.441km,全线共填方约96.149km3,挖方约98.459km3,路面工程约13.538km2,设置中桥72m/2座,涵洞189m/7道,改路230m,河道改建约776m,平面交叉3处,占用土地约85.672亩。本项目总投资估算7491.7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5690.1555万元。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庆元县濛洲街道大坑道路改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路线、路基(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平面交叉、改路及改河工程、绿化、人行道、地下排水设施、路灯等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整理、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0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10份);
(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10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每标段最终稿(20份);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20份)。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工作日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9个月;缺陷责任期24月。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设计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或上述名录中的业务范围不能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06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4.2 投标人购买工可资料的,请于2018年06月27日至2018年07月03日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不记名购买,每天购买时间为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份工可资料费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购买工可资料的凭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联系人:马希青 联系电话:0578-2789773 手机:13754276036。
4.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及银行汇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中心财务人员处;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
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开户银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10 0001 5435 743;
4.4 交易席位费32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人可将席位费与投标保证金一同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417室(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向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席位费,否则,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唱标。
5.3 招标人定于2018年07月19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松源街6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8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黄俊强
联 系 人:马希青
电 话:0578-6126428
电 话:0578-2789773、13754276036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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