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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安检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 发布时间: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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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广州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1902.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7-03
详细介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安检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安检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内 。
1.2.3  工程范围: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安检用房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用房230平方米、诉讼档案用房600平方米、安检用房935平方米、诉讼服务中心用房670平方米,公共服务及设备房195平方米、架空层500平方米的设计。
1.2.4  规划用地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府国用(2003)第393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8】395号。
1.2.6  资金来源:由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该项目采用政府直接投资方式。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190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514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及估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完善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专业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设计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BIM建模及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按照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开展设计工作,提交绿色建筑设计专题报告,确保达到绿色建筑按照绿色标准设计,设计费中包含本项目绿色建筑申报过程中所有费用,同时编制实施保障措施。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8年   月,竣工日期为2020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8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③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④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2018年 6 月 27 日至 2018  年7  月3日的上午9:30  ~11:30,下午 14:00 ~16:00 ,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四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5.49万元。(其中竣工图编制费6.03万,工程设计费75.42万元、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费4.04万元、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费30.0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后为准。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本工程不设补偿费,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不需要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020-83008984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008984
1.10.4 传真号码:020-83008984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65、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金悦大厦7楼718房
1.11.3 电话(手机)号码:13802724909
1.11.4 传真号码:020-85208597
1.11.5电子邮箱:txjgdfgs@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号码:  020-28866209、28866215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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