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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凤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

  • 发布时间: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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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盐城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1258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7-02
详细介绍 步凤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步凤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同意新建步凤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18】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步凤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步凤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
2.2 工程地点: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步凤镇境内。
2.3 工程规模:步凤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166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80平方米(其中文化服务中心5854平方米:一层大礼堂1800平方米,二层棋牌室、器材室、多功能活动室2027平方米,三层图书馆2027平方米;体育活动中心6726平方米:一层室内篮球场、羽毛球场2200平方米,二层中老年文体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2027平方米,三层健身娱乐活动中心)。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40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2.4 质量标准: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含对总平面图优化、建筑单体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满足实际施工需要的各专业施工图纸)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要求,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2.5 质量目标: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各专业工程造价指标须科学、合理,严禁超标设计造成不必要浪费,并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中标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须满足盐城当地管理部门审查的要求)。
2.6 设计周期:
①接招标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总平图和设计方案(直至区里初审合格才可报送市规划局),负责报送市规划局进行总平图审查和上规委会设计方案审查,直至通过。
②接招标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探服务工作,并负责报送图审等所有手续;
③地质勘探服务完成和设计方案通过市规委会审查后10个日历天内设计单位完成全部施工图,并负责报送通过施工图图审取得图审合格证,达到施工招标要求。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各专业设计师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2.7 招标内容
2.7.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7.2招标内容为步凤镇文化活动中心初步方案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总承包服务。主要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①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善并深化步凤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方案、总平面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优化(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场地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建筑平面优化等),设计成果文件须确保通过地方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和审批;
②中标设计单位完成步凤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除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外的相关配套专业工程设计方案【如幕墙、室内(精)装饰、钢结构/网架(如果有)、强(弱)电、空调、智能化、给排水、消防、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亮化、停车场等)等涉及本项目建设的所有各类专业方案设计、工艺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所有相关设计】;
③中标设计单位须对步凤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如下内容(但不限于):如桩基、基坑围护、地下人防、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幕墙)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建筑亮化、网架(如果有)、钢结构、室外场地道路、桥梁(如果有)、综合管网(含天然气)、配套景观、亮化及配电工程等涉及本项目一切需要的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及伴随服务。施工图设计图纸须符合国家、省及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规定的要求,最终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质勘探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实施(允许专业分包),并完成此项岩土勘察报告的审查工作;
⑤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初步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否则不予认可)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已在本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3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具体业绩要求为: 至少承接设计过一项自2015年6月1日以来已竣工的建筑设计面积达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社会公共类综合性文化场馆设计业绩。
注:1)业绩有效期为2015年6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5年6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
2)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设计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和证明其设计工作已完成的相关资料原件(可提供以下任一项资料: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②施工图设计获奖证明原件;③该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提供的设计合同、证明其设计工作已完成的相关资料均未能体现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如提供的设计合同、竣工证明其设计工作已完成的相关资料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3.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4.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  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8.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通用条款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9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壹万 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投标保证金退还
5.3.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3.2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5.3.3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五楼525室。
5.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6.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6.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0元(下载时无需缴费),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7月18日9:00时,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二 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十一、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二、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3、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龙凤东路11号
联 系 人:卞主任
电    话:153711190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
联 系 人:卞玉珑、韦俊
电    话:0515-68606909 18921816240 15805103065
电子邮件:852600466@qq.com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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