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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园快速路收费设施拆除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 发布时间: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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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广州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7-24
详细介绍 广园快速路收费设施拆除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财建〔2018〕3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现对广园快速路收费设施拆除改造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园快速路收费设施拆除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6225283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667975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05328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广园快速路
四、项目概况:广园快速路为城市快速路,西起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西坑社区广园东路和永福路交汇处、接内环路,向东依次经过天河区、黄埔区,增城区的新塘镇、仙村镇,跨过东江止于东莞市中堂镇的潢涌大桥,接东莞环城北路。其中仓头收费站以西不收取通行费,仓头收费站以东至广园大桥段为收费路段,共设置10个收费站。为了保证广园快速收费期满后车辆舒适、安全、快速的通行,需对现有的收费设施进行拆除,并对收费广场进行相应的改造及路面修复。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02.15万元,其中建安费2350.25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8-3781
(2)招标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①仓头管理大楼监控中心的拆除;②沿线10个收费站的收费设施拆除,包括收费设施、通讯设施、监控设施(保留管线)、雨棚及调度室;③广园大桥桥下检修通道拆除;④收费广场改造(病害处理及沥青罩面,其中沥青摊铺面积约    6万平方米,造价约为1147.7万元,占本项目总造价的51.36%);⑤沿线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的改造、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3)招标控制价:22345163.53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 7月 3 日至2018年 7 月 24 日 11 时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 7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24 日 11 时 30 分。
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8年 7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24 日 11 时 30 分。
2、开标时间:2018年 7 月 25 日 09时0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 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备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打印页。不提供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两台或以上最大摊铺宽度为12米或以上的沥青摊铺机的证明文件。沥青摊铺机要求自有,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原件备查),招标人保留实地考察的权力。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具体名单)。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2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10项的诚信档案取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企业库内的信息)。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则不取自企业库。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或通过技术标(或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6225283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二十、《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人: 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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