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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 发布时间: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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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苏州市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26333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7-10
详细介绍 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8 ]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0.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采莲路东、富元路南
规模:建筑面积263330平方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3362002001 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设计 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设计 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7月04日至2018年07月10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6日 15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二、设计范围: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包括其附属雨棚及其他装饰构件)及围墙,垃圾房等构筑物的建筑(含日照分析节能报告)、结构(包括配合PC设计单位装配式施工图设计与构件设计出图)、给排水、暖通、强弱电气专业的深化方案设计、扩初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及精装的机电配合图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图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三、设计周期:60天。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五、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并在规定端口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六、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七、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八、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十、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十一、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十二、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959号元和大厦662室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邮 编: 215131
邮 编: 215131
联 系 人: 梅工
联 系 人: 金吴平/于民峰
电 话:   
电 话: 0512-65981595-8119
传 真:   
传 真: 0512-66352628
电 子 邮 件: 93211545@qq.com
电 子 邮 件: 970949374@qq.com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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