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石碁村石碁(同心)产业园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石碁村石碁(同心)产业园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番禺区石碁村。
1.2.3 工程范围:该项目计划建石碁(同心)产业园,总占地面积415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935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1号厂房至6号厂房首层、二层6米,高度约24米,7号8号厂房首层、二层6米,高度约71米。1号厂房地上5层,面积7800平方米,2号厂房地上5层,面积5660平方米,3号厂房地上5层,面积5880平方米,4号厂房地上5层,面积5880平方米,5号厂房地上5层,面积6527平方米,6号厂房地上5层,面积7800平方米,7号厂房地上16层,面积34456平方米,8号厂房地上16层,面积34456平方米,地下车库一层,高度约4.2米,面积12476平方米。另建园区道路、园区绿化、给水排水、供电及照明、消防工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位等配套设施。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2017-440113-70-03-001672。
1.2.6 资金来源:村集体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4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48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物探及出具地下综合管线报告等)、方案设计(建筑外立面景观效果)、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所产生的专家费、车费、餐费等已包含在设计费报价中)、所有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设计(含周边建筑防护工程)、给排水(含热水系统)、通风空调、强电、弱电(信息网络、有线电视、有线电话)、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人防、防雷、污水处理、卫生防疫、环保、电梯、装饰装修、建筑物周边的室外园林绿化(按国家海绵城市标准设计)、道路、室外照明、供变电工程、综合管线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项目)、施工图修改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节能建筑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工程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缺陷责任期和各阶段的报批)及协调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含派设计代表驻场)、竣工图编制和备案、提交的设计成果及文件符合国家规范和政府部门的标准要求,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注: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对中标方案进行局部或全部修改(所需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证书。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本项目不接受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参与投标或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该项目投标。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概算、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勘察)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 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由申请人代理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1.3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原件一份。。
1.5.1.4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5.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见附录10)。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5.4 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5.5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zb.gd.cn/cms/index.html)→进入“招标项目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答疑时间期限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本项目不集中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本项目不集中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48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26万元,设计费为322万元]。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番禺区发改备案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番禺区发改备案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对未中标单位不设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1.7.4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合同价已包括征询意见所发生相关费用、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同时工程设计费已包含各种评审和研讨时发生的专家费、交通费、会务费、考察调研等一切费用和设计期间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发包人要求宣传、汇报(含设计模型、音像、动画、效果图等资料)的费用以及基坑支护方案审查的费用等。上述所列发生费用全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勘察费用中已包含临时占用土地、青苗、树木赔偿费、交通工具使用费及其他影响勘察正常进行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投标人应详细勘查现场,了解项目环境、现状。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石碁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邱先生
电话: 1380284878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村路2号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9.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
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9.10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图纸文件必须符合规划部门的要求,用地报批的地形图资料需满足国土部门的审批要求,提供设计成果时一并提供合格的电子文件及有关证明资料。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石碁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石碁村路2号
1.10.3电话(手机)号码:13802848787
1.10.4传真号码: /
1.10.5 电子邮箱:378900318@qq.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3号1301、1306房
1.11.3电话(手机)号码:13640347001
1.11.4传真号码:020-84849868
1.11.5电子邮箱:309290640@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22871921
1.12.4传真号码:020-22871920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石碁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1.13.2邮政编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石碁村路2号
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84857621
1.13.4 传真号码: 020-84857621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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