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嵊州市长乐镇联合小微企业园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嵊州市西兴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的嵊州市长乐镇联合小微企业园设计,发改批文(或项目建议书批复)嵊小微园区【2018】1号、用地规划许可/、建设规划许可/;委托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本次招标活动,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开发布设计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嵊州市长乐镇联合小微企业园设计,工程地点:嵊州市长乐镇沃基村 。
2、招标范围:嵊州市长乐镇联合小微企业园设计的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
4、估算建安工程费约:8282.21万元。本项目根据嵊市委【2016】1号文件及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有关事项协调会议意见,本次招标的费率报价范围为估算建安工程费的1.8%-1.5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估算建安工程费的1.8%)为149.08万元,本招标项目的风险控制价:127.55万元(费率报价范围的下限,估算建安工程费的1.54%)。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6、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长乐镇沃基村内,基地地块由二个地块组成,南面地块面积较大,北面地块面积小,中间道路穿过,工程用地面积28080.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112.5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为32152.46平方米,宿舍4266.12平方米,管理用房693.92平方米,容积率为1.697,建筑占地面积11940.26平方米 建筑密度42.53%,绿地率6.7%,机动车位125个,非机动车位258个。建筑层数多为3层,建筑高度19.00米。主要功能为电机的生产和技术研发厂区。
7、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深度要求。
8、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9、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否 (是或否)。
二、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嵊州市建筑业管理局的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主要的资格条件:
2.1报名企业具有嵊州市建筑业管理局颁发的《诚信手册》。
2.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记录(具体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2.3在检查考核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因不良行为评为C级、D级;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2.4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3.2、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 7 月29 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3.4、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3.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 日9时30 分,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三、其他有关内容
1、其他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开标,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按时到场加分制。
2、投标保证金:29000元,柜台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提交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按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缴存投标保证金时填写项目名称。
3、入围办法: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10家的,招标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10家(依次先摇取的前10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招标人再随机摇取3个球号(招标人摇取的第11-13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作替补之用;等于10家或少于10家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因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等的证件核验不符合要求、投标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否决投标处理的,不另行补充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但当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三家的,由招标人摇取的第11-13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替补进入评审;如替补进入评审后有效标仍不足3家,由招标人到开标现场在未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替补3家(招标人再次随机摇取3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按照上述程序进入评审,依次类推。所有投标人均已替补进入评审,但有效标仍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评标方法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对技术标不再评分,而采用符合性审查方式,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审查通过的,对资信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资信标分为15分,商务标分为85分。招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确定的下浮幅度内现场随机抽取三个下浮率平均值用以计算A;商务标评标基准价B:为所有入围并通过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二次算术平均值,即先对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再对平均值及以下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第二次算术平均值即为B;再由招标人随机从0.40、0.45、0.50三个值中抽取一个权重系数K;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总得分并列第一,则以商务标得分较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商务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产生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明确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价。
5、服务费支付:招标文件中明确;
6、中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
7、中标公示及评标结果公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日;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公示前在开标室公布评标结果。
8、招 标 联 系 人:吕晶晶 ,联系电话:18357559098 ;
招标代理联系人: 于琳媛,联系电话:13575560571;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盖章):嵊州市西兴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0.191.22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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