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Projects details

梅堰社区整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7-31
  • 阅读次数:611
  • 关注人次:1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宁波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24600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8-03
详细介绍 梅堰社区整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堰社区整修项目已由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小[2018]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甬江资产经营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甬江资产经营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北区甬江街道梅堰社区。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4600平方米,大小不同套型的房建660间。
招标控制价:1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90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8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购置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10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人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2)2015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查询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后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并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告知函,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若有信用等级的须在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提供的设计企业信用信息为准)。
(4)施工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人工工资担保须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海曙、江北、鄞州任一区)审核通过。
(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0 日至2018年8月 3日16:00到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8年 8月8 日16:00时(北京时间)。
4.3 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专题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甬江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堰路571弄66号,甬江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8000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371458348600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甬江资产经营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
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联系人:胡工
电话: 0574-87384499
传真: 0574-87158610

信息来源: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bggjy.cn)
附件  

我要留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