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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营1号地租赁住房项目设计

  • 发布时间:2018-07-31
  • 阅读次数: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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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南京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118593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8-06
详细介绍 谢营1号地租赁住房项目设计

编号:APK180765-01F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康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谢营1号地租赁住房项目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备[2018]5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设计
2.2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2.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占地面积3668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8593.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总面积约为88047.67平方米,地下(含人防)总建筑面积约3054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住宅、公建配套、商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养老用房及其他相关配套用房(变电房、开闭所、消防控制室等)
2.5设计合同估算价:78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10000.00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及配套附属设计、建筑地下车库(含人防)及配套附属建筑土建及安装的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幕墙设计、外立面及楼宇亮化设计,施工图需要二次深化设计部分和后续服务。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30%,住宅部分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商业和公建部分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包括绿色三星、健康二星、海绵城市的设计、创建及申报。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18年7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5.1、投标人履约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注:如投标人为境外设计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5.2、企业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企业资质要求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5.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建筑类或工程类)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8、投标人必须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0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备注: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公证件不视为原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7月30日11时57分到2018年8月6日11时57分为止
9.其他
9.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9.2、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9.3、投标人须提前办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网手续,否则影响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办理程序参见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infodetail/?infoid=296682f5-ba2a-479b-bed3-f59a298f4ebf&categoryNum=012001001。
9.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康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云路127号巩固睦邻中心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编:211800邮编:
联系人:金工联系人:陈华丽
电话:025-58157560电话:025-85438960-8003
传真:传真:025-85438960-800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jiancheng_912@163.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号:账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特殊公告[]
编号:APK180765-01F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康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谢营1号地租赁住房项目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备[2018]5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设计
2.2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2.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占地面积3668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8593.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总面积约为88047.67平方米,地下(含人防)总建筑面积约3054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住宅、公建配套、商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养老用房及其他相关配套用房(变电房、开闭所、消防控制室等)
2.5设计合同估算价:78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10000.00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及配套附属设计、建筑地下车库(含人防)及配套附属建筑土建及安装的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幕墙设计、外立面及楼宇亮化设计,施工图需要二次深化设计部分和后续服务。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30%,住宅部分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商业和公建部分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包括绿色三星、健康二星、海绵城市的设计、创建及申报。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18年7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5.1、投标人履约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注:如投标人为境外设计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5.2、企业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企业资质要求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5.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建筑类或工程类)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8、投标人必须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0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备注: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公证件不视为原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6.1、投标报价(10分)
6.1.1招标控制价为770.858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2、项目组人员情况(15分)
(1)项目负责人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职称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职称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2分,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4)电气专业为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5)给排水专业为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6)暖通专业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7)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0.5分(提供职称证,如职称证书无专业,以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满分0.5分。(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如职称证书无专业,以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否则不得分)
(8)成品房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0.5分(提供职称证,如职称证书无专业,以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满分0.5分。(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如职称证书无专业,以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否则不得分)
(9)人防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人防注册防护工程师证书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6.3、类似工程及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1)企业业绩(满分4分):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7.0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PC住宅类项目设计的得4分。(提供设计合同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表原件核查,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
(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4分):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7.0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PC住宅类项目设计的得4分。(提供设计合同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表原件核查,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
6.4奖项(2分)
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设计住宅类项目,获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等奖及以上奖的每个1分,满分2分。(提供证书原件核查,时间以证书发放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
6.5、设计方案(65分)
6.5.1对投标人总体规划布局的理解,设计理念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15分;良:14.5;中:14;差:13.5分;无此项得0分;
6.5.2根据投标人对设计思路的理解及与各单位配合措施合理、得力、可行情况进行评分。优:10分;良:9.5;中:9;差:8.5分;无此项得0分
6.5.3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优:15分;良:14.5;中:14;差:13.5分;无此项得0分;
6.5.4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优:10分;良:9.5;中:9;差:8.5分;无此项得0分;
6.5.5根据投标人所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周期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优:10分;良:9.5;中:9;差:8.5分;无此项得0分;
6.5.6根据投标人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验收及后评价阶段拟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措施及施工期服务承诺进行评分。优:5分;良:4.5;中:4;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备注:
(1)业绩及相关证书提供合同及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原件,将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客观分统一打分、技术方案各自进行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然后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得分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有两名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选择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若投标报价仍相同,以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4)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暗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7月30日11时57分到2018年8月6日11时57分为止
9.其他
9.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9.2、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9.3、投标人须提前办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网手续,否则影响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办理程序参见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infodetail/?infoid=296682f5-ba2a-479b-bed3-f59a298f4ebf&categoryNum=012001001。
9.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康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云路127号巩固睦邻中心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编:211800
邮编:
联系人:金工
联系人:陈华丽
电话:025-58157560
电话:025-85438960-8003
传真:
传真:025-85438960-800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iancheng_912@163.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号:
账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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