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广州市增城区清燕小学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清燕小学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清燕小学校园内。
1.2.3 工程范围:项目对清燕小学实施扩建、新增规模为24班,扩建总建筑面积1259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1265㎡)包括教学综合楼5981㎡,风雨操场(体育馆)2560㎡,食堂2724㎡,架空层274㎡,设备房650㎡,泳池设备100㎡,配套校内道路、绿化、室外照明、各类管网、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停车场、教学设备设施等附属工程。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增发改投【2018】190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项目估算建安费4267.54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超前钻)、工程测量(包括但不限于初测、定测实施工作和编制工程测量报告等内容)、工程物探}、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安装、人防、消防、校区道路、市政排水、园建配套、弱电智能化、暖通、电气、节能、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和咨询、室内设计(不含业主另行委托的专业装修)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建筑物与市政管网衔接的设计工作]、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8年 9 月,竣工日期为2019年 6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证书。(若项目涉及除建筑专业外其它专业设计,由中标人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成果满足相关部门报审要求)。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项资质的,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⑴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⑵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需为同一个人。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⑷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⑸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的正式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7 信誉要求:/ 。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5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1)。
1.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格式见附件1)。
1.5.1.3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4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5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6各专业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提供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7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件2,只限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使用)原件一份。
1.5.1.8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9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6.2 集合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3.23万元。实际设计费、勘察费计算方式详见本项目合同有关条款,最终以增城区财政局审定的金额为准。
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34万元。勘察费投标报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10%计取;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1.89万元(其中含绿色建筑设计和咨询费为20万元)。[设计费投标报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1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0),绿色建筑设计和咨询收费标准按粤建节协【2013】09号的标准执行,下浮10%计取。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7.4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10%计算。
1.7.5 工程测量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10%计算。
1.7.6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10%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7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电话:020-82612422
联系人:彭工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1.9.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
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0 招标人
1.10.1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12422
1.10.4 传真号码:
1.10.5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五六层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560819
1.11.4 传真号码:020-83564381
1.11.5电子邮箱:cgjlywb@126.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12.2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 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2821161
1.12.4 传真号码: 020-32821161
1.12.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 增城区挂绿路12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2821156
1.13.4 传真号码: 020-32821156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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