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省道312线安溪金谷元口至尚卿路段(原省道308线K129+077~K151+269)、国道355线安溪官桥至虎邱芳亭路段(原省道207线K0+000~K16+700)沥青路面改建工程及国道355线安溪兴仁湾路段改建工程(隧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12线安溪金谷元口至尚卿路段(原省道308线K129+077~K151+269)、国道355线安溪官桥至虎邱芳亭路段(原省道207线K0+000~K16+700)沥青路面改建工程及国道355线安溪兴仁湾路段改建工程(隧道)已由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安溪县人民政府以泉路工[2018]345号、泉路工[2018]346号、安溪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安溪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安溪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省道312线安溪金谷元口至尚卿路段(原省道308线K129+077~K151+269)、国道355线安溪官桥至虎邱芳亭路段(原省道207线K0+000~K16+700)沥青路面改建工程及国道355线安溪兴仁湾路段改建工程(隧道)勘察设计。
建设规模:①、省道312线安溪金谷元口至尚卿路段(原省道308线K129+077~K151+269)沥青路面改建工程,长约22.192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km/h,路面宽度7.5米,部分低标路段路基改造,计划投资8500万; ②、国道355线安溪官桥至虎邱芳亭路段(原省道207线K0+000~K16+700)沥青混凝土路面改建工程,长约16.7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km/h,路面宽度7.5米-15米,计划投资7800万; ③、国道355线安溪兴仁湾路段改建工程(隧道),设计时速40km/h,隧道长约0.418公里,接线0.549公里,总长0.967公里;单向两个洞418米,单洞2车道,路面宽度7.5米,计划投资5000万。。
建设地点:省道312线安溪金谷元口至尚卿路段、国道355线安溪官桥至虎邱芳亭路段、国道355线安溪兴仁湾路段。
技术标准:二级公路标准。
招标范围:①、省道312线安溪金谷元口至尚卿路段(原省道308线K129+077~K151+269)沥青路面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路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工程勘察设计(测量、弯沉检测、施工图设计等)、概(预)算的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②、国道355线安溪官桥至虎邱芳亭路段(原省道207线K0+000~K16+700)沥青路面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路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工程勘察设计(测量、弯沉检测、施工图设计等)、概(预)算的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③、国道355线安溪兴仁湾路段改建工程(隧道)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公路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工程勘察设计(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概(预)算的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勘察设计周期:1、省道312线安溪金谷元口至尚卿路段(原省道308线K129+077~K151+269)沥青路面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4个月内提交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修编)。2、国道355线安溪官桥至虎邱芳亭路段(原省道207线K0+000~K16+700)沥青路面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4个月内提交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修编)。 3、国道355线安溪兴仁湾路段改建工程(隧道)勘察设计项目(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6个月内提交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修编)。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3年;缺陷责任期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具备①近5年至少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5公里以上的(含5公里)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②近5年至少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单洞隧道长在0.4公里以上的(含0.4公里)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或城市道路)隧道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或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不一致,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否则,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qzzb.gov.cn)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使用www.qzzb.gov.cn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08月27日09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qzzb.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200元/份。
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5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若有),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综合分值、各分项分值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08月26日17时00分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6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安溪分局
地 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889号
邮 编:3624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600731006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凤城镇百宏滨江花苑1463号
邮 编:362400
联系人:林丽玉
电 话:13788833807
传 真:0595-26056699
电子邮箱:475007429@qq.com
监督单位: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5-23232316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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