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江厝路银联地块安置房(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榕市鼓楼建安招2016008
开标时间:2016-09-29
所属行业:工程勘察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榕市鼓楼建安招2016008(招标编号)的江厝路银联地块安置房(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鼓发改基【2016】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鼓楼区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江厝路银联地块安置房(勘察设计) ;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以西,江厝路北侧,原银联总厂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块 ;
2.3.工程建设规模:拟设计总建筑面积约12716平方米,占地面积5627平方米。地上1#、2#、3#商业建筑面积约1001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2700平方米。建筑密度40%以下(含40%),容积率1.0以上,1.78以下(含1.78),绿地率20%以上(含20%),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含24米)。(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栋数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0620.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为5124.66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等服务(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程(含绿化工程)、基坑支护、人防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水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和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或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要求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本条不适用。
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5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记名投票法、排序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2)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29日0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约为5124.6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约为133.96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邮编:350001 ;
电话:0591-87665126 ,传真:/;
联系人: 林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锦绣大厦七层,
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
联系人:王清清。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16040100100069058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 榕市鼓楼建安招2016008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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