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追湾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猛追湾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华发改审批【2017】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锦城华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锦城华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华发改函【2017】2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猛追湾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标段。
2.2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片区规划范围内。
2.3项目规模:
2.3.1建设规模:①改造提升望平街、天祥街、祥和里、香香巷特色步行街区,新建人行桥,立面整治建筑物约74栋等。②改造望平滨河路、天祥滨河路、猛追湾滨河路沿线滨河景观品质提升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不含锦江绿道实施内容)。(具体建设规模以政府相关决策文件为准)
2.3.2运营规模:猛追湾市民休闲区,其中招标人提供的可供经营的资产约13187.08m2(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运营资产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2.4.1施工工期:9个月,其中: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节点工期:示范段展示时间2019年1月31日以前,缺陷责任期:24个月。示范段为:双林路至东风路滨河沿线段(含香香巷及周边)等临河重要节点。
2.4.2设计工期:暂定20日历天,具体以任务委托书为准。
2.4.3运营期:暂定60-120个月。
2.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运营管理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6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7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满足有关部门审查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要求。
运营考核标准:运营单位必须以业态调整、产业植入为中心,全盘考虑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要求,制定方案,配备人员,组织培训等,并且具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本项目各项考核指标以及目的的实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8项目承包方式: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运营资质:
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含房地产开发或资产运营管理或物业管理或商业管理。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承担设计、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承担设计、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运营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拟派运营负责人:
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下列业绩之一:
1、城市更新项目运营管理或开发建设业绩(城市更新项目是指:旧城区微改造或城市活化利用或城中村改造或城市修复或城市有机更新项目等);
2、商业项目运营管理或开发建设业绩;
3、办公类项目运营管理或开发建设业绩;
4、整体地块开发或运营或物业管理业绩。
3.1.7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设计资质单位:
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工程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资质单位:
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工程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运营资质单位:
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下列业绩之一:
1、城市更新项目运营管理或开发建设业绩(城市更新项目是指:旧城区微改造或城市活化利用或城中村改造或城市修复或城市有机更新项目等);
2、商业项目运营管理或开发建设业绩;
3、办公类项目运营管理或开发建设业绩;
4、整体地块开发或运营或物业管理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运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9月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5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www.scggzy.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锦城华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东秀一路200号
联 系 人:余女士
电 话:84397877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86637186
信息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