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A33038105300002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瑞安市曹村镇叔远路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已由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瑞发改投[2018]16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瑞安市曹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其中财政资金1484.5524万元,自筹资金0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建设地点:瑞安市曹村镇。
2.2工程规模:叔远路景观绿化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沿街房屋立面整治、市政道路及沿线栈道、线路“上改下”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2.3招标范围:工程规模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工程建设所有手续办理等,直至项目整体通过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并按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责任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和缺陷修复。主要内容如下:
瑞安市曹村镇叔远路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各专业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4合同估算价:约1484.5524 万元;
2.5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苗木成活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上述①项资质或同时具备②和③项资质,并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或园林绿化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或园林绿化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5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12 日8 时 30 分至2018年 10 月 11 日17 时 00 分;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8 年 9 月 12 日8 时 30 分至2018 年 10 月 11 日17 时 00 分;
5.2 获取方式:登陆瑞安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0月 12 日 9 时 00分止;
6.2 递交方式:瑞安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6.3 投标签到时间:2018 年 10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 9时00分;
6.4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12 日上午9:00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平台(http://info.wzzbtb.com/)、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www.raztb.com/)上发布。
九、其他说明
9.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加入交易主体诚信库,并完成网上报名(登录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raztb.com/TPBidder→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我要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交易主体诚信库办理流程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办事指南→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办理指南。
9.2 投标人应对诚信库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及时更新和维护库内信息,以免信息失效或不完整。
9.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由定标委员会采取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法相关内容)。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瑞安市曹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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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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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瑞安市曹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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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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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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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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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周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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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晓月、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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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86882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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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7-65802277、1380668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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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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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77-6580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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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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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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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577-65879519,0577-6587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