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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YH170524-05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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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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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勘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谷发展项字[2017]2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26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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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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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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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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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地点:东至宁芜高速、南至凤仪路、西至龙飞路、北至凤汇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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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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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551000万元,建筑面积:暂定931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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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勘察合同估算价:347.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51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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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勘察及相关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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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范围包括: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范围内地质详勘,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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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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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勘察服务期: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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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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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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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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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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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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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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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广聚路33号2108室)购买招标文件(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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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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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5.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5.3、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副本核查)
5.4、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5.5、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6、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投标单位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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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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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以计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评标将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费报价、企业业绩、勘察大纲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
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勘察大纲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勘察大纲得分仍一致,则由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抽签确定本单位排名。
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6.1、投标报价(57分)
1)基准值:当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含10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两个最高价,去掉两个最低价后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超过7家(含7家)小于10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低于7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2、项目组成员及其他(15分)
6.2.1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项目负责人为工程地质专业加1分,项目负责人取得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年限在10年及以上加2分,项目负责人取得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5年及以上加1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加盖公章,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执业资格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原件核查);
6.2.2项目组成员(6分):
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组成员配备建筑工程、物探(勘查地球物理)、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专业各1名,各专业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5分,具备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原件核查)
6.2.3试验室等级(2分):
持有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土工试验室等级一类得2分;二类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6.2.4企业资信(3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多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6.3.1企业业绩(4分):
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5万元及以上房建工程(厂房除外)勘察项目的得2分/个,最高得4分。(须提供勘察合同及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备案证明,原件核查;如为单价合同,以结算审计报告为准)
6.3.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5万元及以上的经济适用房或保障房勘察项目的,得2分/个,最高得2分。(须提供勘察合同及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备案证明,原件核查;如为单价合同,以结算审计报告为准)。
6.4、奖项(2分)
投标人2013年10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级工程勘察类项目奖项,得1分/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原件核查)
6.5、勘察方案(20分)
6.5.1项目概论、勘察目的与任务、勘察报告的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设备配备、勘察技术要求(满分5分);优得5分,良得4.7分,中得4.4分,差得4.1分,无此项得0分;
6.5.2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解决方案,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处理措施(满分4分):优得4分,良得3.7分,中得3.4分,差得3.1分;无此项得0分
6.5.3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体系(满分5分):优得5分,良得4.7分,中得4.4分,差得4.1分,无此项得0分;
6.5.4勘察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进度计划、确保勘察进度的控制措施(满分3分):优得3分,良得2.7分,中得2.4分,差得2.1分,无此项得0分;
6.5.5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及服务承诺(满分3分):优得3分,良得2.7分,中得2.4分,差得2.1分,无此项得0分;
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评委会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以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组织方案得分相同则由评委会抽取确定。
2、原件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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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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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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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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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9月7日16时19分到
2018年9月14日16时19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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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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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若相关人员未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到场但未递交上述原件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相关人员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9.2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9.3电子文件2份(U盘):封于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中一起递交,电子文件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电子文件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中标后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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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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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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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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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3号12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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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广聚路33号2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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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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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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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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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徐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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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072527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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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66271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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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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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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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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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3178891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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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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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工行大方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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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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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430101110900201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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