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冷链物流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605-59-03-808234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越秀仓储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越秀冷链物流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越秀冷链物流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越秀仓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8653035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61101333-240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越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86526146-8703
三、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街道河西村水荇村民小组
四、项目概况:一期红线范围内规划占地面积约23000㎡,目前场地现有建筑物面积约18000㎡;在项目建设地点实施整体重建改造,一期拟建设约1.65万吨冷库、配套干仓、管理用房改造等。冷库工程约14万立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25000m2。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和超前钻工作,以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现场的跟踪技术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2设计部分:
根据招标人、技术需求书等要求对项目全过程全专业设计进行限额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签审及竣工通编制。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制冷工艺、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自控系统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信息管理网络化、道路(含规划市政道路接驳及小区道路)、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
(2)办理项目的建筑方案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深基坑审查(如有)、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发包人予以配合。
(3)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建设单位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4)BIM技术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应用;负责配合沙盘模型制作、三维动画、效果图制作等。
(5)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含设计变更)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6)对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专家费等会务费用。
(8)竣工图纸审核盖章。
(9)分包要求: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报招标人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承包人承担。专项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需承包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由承包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并盖经授权的图纸审核专用章或公章;
2.3施工部分(建安工程费):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包括不限于: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运、土方回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保温、装饰装修等)、安装工程(包括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等)、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制冷工程、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发电机安装及发电机房环保及验收、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
(4)白蚁防治施工:负责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并保证验收通过。
(5)协助第三方完成本项目的超前钻检测、静载试验、高低应变检测、抗拔桩检测、锚索检测、桩抽芯检测、超声波检测、钢结构焊缝检测、建筑物沉降监测、基坑监测、室内环境检测、结构检测、环保、节能检测、水质检验、发电机组负荷检测、发电机环保检测等相关检验检测。
(6)负责工程前期阶段施工场地的拆除、三通一平(水通、电通、道路通和场地平整)、施工临时设施搭设等工作。发包人及监理人的临时办公场所及设施。
(7)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8)负责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许可手续等,除有明文规定应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其余费用已在中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在施工图预(结)算中不单独列项计费。
(9)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变更)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10)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相关费用已在中标下浮率中综合考虑,在施工图预(结)算中不单独列项计费。
(11)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12)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13)BIM技术运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BIM实施规划,组织编制设计阶段BIM任务书、划分工作界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面积统计、造价分析等等;并利用BIM模型进行设计协调及优化,完成设计方案复核、碰撞检测、三维管线综合、竖向净空优化等BIM应用,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组织、参与BIM专题会、协调会;对BIM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充分考虑BIM成果的复用性和沿用性,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
2.4管理目标
(1)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安全文明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要求;
达到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3)工期目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体设计及施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其中:
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4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②、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EPC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确定后15个日历天完成单体方案设计,单体方案设计确定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经审查后的正式施工图以一式八套提交发包人。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③、施工工期:500个日历天。
3、招标规模:一期红线范围内规划占地面积约23000㎡,目前场地现有建筑物面积约18000㎡;在项目建设地点实施整体重建改造,一期拟建设约1.65万吨冷库、配套干仓、管理用房改造等。
4、招标控制价:13098.6万元(其中,勘察费59.6万元;设计费386.03万元;施工费12652.97万元)。
5、项目编号:JG2018-5659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施工负责人签到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10月15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10月15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9时30分。
2、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下同)签到起始时间:2018年10月15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10时30分。
本项目采取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具体步骤详见《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操作指引》。
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5日10时3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资质或以上级别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事务所资质。
4.3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监理和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投标经济补偿:
基本设计费中用于投标经济补偿金共15万元,分配方案如下:
本项目对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即通过资格审查、设计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施工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下同)且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排名前2~5名的投标人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排序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人民币,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5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1、投标经济补偿费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
2、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越秀仓储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653035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628号广州国际贸易大厦13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5、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
6、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