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片区新增安置房勘察设计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和片区新增安置房勘察设计一标段已由高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成高经审【2018】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高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高经审【2018】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和片区新增安置房2.2建设地点:高新区南部园区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6000平方米。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相关勘察工作。(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实行设计统筹,包括建设红线区域范围内总平、建筑、结构(含结构抗浮锚杆专项设计图)、给排水、强电(包含红线范围外电力设计,配合业主完成电业局图审工作)、弱电(包含弱电深化设计)、人防地下室设计各专业全套图纸、暖通、二次装修图纸、绿色建筑设计、可再生能源应用设计、泛光、景观、交安、消防、污水处理、厨房设施设备、幕墙、钢结构、基坑支护、降水、地基处理、抗浮锚杆、应急避难场所、声学、标示识别系统等相关专业的所有设计内容以及概算编制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勘察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而进行的所有相关工作及配套措施)。2.5设计周期:50个日历天;勘察周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3.1.6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需为勘察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需为设计单位人员)。3.1.7财务要求:不提供;3.1.8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3 各投标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