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8147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小山幼儿园及雪莲社区管理用房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北仑区新碶街道恒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新建一所24班幼儿园及雪莲社区管理用房,幼儿园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幼儿园的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等、新碶街道雪莲社区管理用房及室外附属设施。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及二次深化设计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智能化、装修、景观绿化、室外附属、厨房、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项等)及施工、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
招标标段数:1
勘察设计费招标金额:约245万元(其中勘察费为70万元,设计费为175万元);(预计成交额:勘察费为35万元,设计费为153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含扩初):30日历天(含勘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条件:同时具有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的设计资质和②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的勘察资质,或由具有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设计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的设计资质,并单独承担设计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 月 18 日 08:30至2018年 9 月 25 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 4 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 10 月 08 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为: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 10 月 08 日 16:00前,登陆宁波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项目标段的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及2015年《关于投标保证金管理功能模块全面升级并启用新招标公告等模板的通知》执行(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0 月 10 日09 时30分 。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在开标日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查询须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查询的开标日所在季度的信息为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开始倒算的3年之内,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主设计师或勘察负责人被法院判决(裁定)犯行贿罪(上级法院另有判决(裁定)的,以上述时间内上级法院判决(裁定)为准)的,取消投标资格;在开标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拟派主设计师或勘察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进行限制投标的处罚的,或在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网页不良行为信息平台公示的不良行为积分查询达到12分的,取消投标资格;
8.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证书信息。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8.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6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7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8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数字科技园C座201
邮编:315806
联系人:李淑媛
电话:0574-86838378
传真:0574-86838378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姚飞英
电话:0574-86781454
传真:0574-86781440
点击下面“网上报名”按钮,进入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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