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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盘城2号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重新公告第1次)

  • 发布时间: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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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ch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江北新区盘城街道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368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85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9-25
详细介绍

(江北新区)盘城2号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重新公告第1次)
编号: AJB180289-01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盘城2号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方案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核[2018]1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方案设计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盘城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位于浦口区盘城街道,东至相邻地块,南至孙家凹路,西至江北大道,北至丁解路,总建筑面积约为368000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552.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656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盘城2号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建筑概念性方案设计等以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并按要求通过本工程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5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中截止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来前请致电),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5.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5.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原件核查);
5.4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 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在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规模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核查,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面积、规模的,请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5.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
5.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书面承诺书);
5.7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书面承诺书);
5.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书面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5.10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2月- 2018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
5.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拟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6.1投标报价10分:
最高限价为276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95%。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其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6.2设计业绩1分:
企业自2013年9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规模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核查,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面积、规模的,请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6.3项目设计组人员1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核查)
6.4设计人的服务承诺2分:
6.4.1根据业主意见及时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修改的得1分,无不得分。(提供书面承诺书)
6.4.2在接到业主通知后 12 小时内相关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并且提供 24 小时全天候服务,保证随时解决可能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直至配合至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为止的得1分,无不得分。(提供书面承诺书)
6.5奖项1分:
企业自2013 年9月 1 日以来完成类似工程项目,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及获奖证书原件核查,如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6.6技术文件85分:
6.6.1建筑构思与创意10分:
①总平面布局(优:10分;良:9.5分;中:9分;差:8.5分;无:0分);
6.6.2总体布局39分:
①日照分析及建筑间距(优:7分;良:6.5分;中:6分;差:5.5分;无:0分);
②交通组织(优:7分;良:6.5分;中:6分;差:5.5分;无:0分);
③地下空间利用、停车布局、人防区域布局(优:7分;良:6.5分;中:6分;差:5.5分;无:0分);
④绿化景观及竖向设计(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⑤配套设施布局(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⑥总图经济技术指标(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6.3工艺流程及功能分区30分:
①套型平面(优:10分;良:9.5分;中:9分;差:8.5分;无:0分);
②公共区域(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③功能房间采光(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④建筑单体立面效果(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⑤户型数量、比例(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6.4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6分:
①从建筑设计的角度出发减少成本、降低造价(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技术文件得分仍一致时,以投标单价低者排名靠前。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4、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业绩和获奖业绩三者互可为同一业绩。
5、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9月18日17时21分到 2018年9月26日17时21分为止
9. 其他
         9.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9.2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3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9.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电子件贰份(U盘或者光盘)
9.5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6如投标人为境外设计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法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9.7本项目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办法:建设单位对排名第二、三名的未中标单位分并给予8万元和5万元补偿。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北园大厦12楼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史工
        电       话:025-58641272 电       话:15190480605
        传       真:无 传       真:02586433596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1021891777@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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