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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区大楼泛光照明提升工程设计

  • 发布时间: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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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chen-st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宁波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14955   万元 工程投资 14955.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10-12
详细介绍
项目编号:YZ-GCZB-2018404 (发布时间:2018-09-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核心区大楼泛光照明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鄞发改投[2018]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鄞州区福明街道(东部新城核心区内)。

项目规模:市民广场及五一广场周边区域,河清路(宁东路-中山路)及宁穿路(海晏路-河清路)沿线共16处建筑进行泛光照明提升。

项目总投资:估算14955万元。

设计概算:概算建安费控制在13438万元以内,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总周期:90日历天。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3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

□勘察方案招标。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6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

3.6.1 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6.2拟派主设计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属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2018101216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取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0159 30 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80926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址:宁波鄞州区和济街181120-1

邮编:315042

联系人:邹工
电话:0574- 87968951

传真: /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

邮编:315042

联系人:徐丹丹

电话:0574-55717411

传真:0574-8719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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