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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及狮山消防站项目施工图设计

  • 发布时间: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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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chen-st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苏州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46976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9-30
详细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狮山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及狮山消防站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8】2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横山路南、塔园路绿化地东地块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6976.36m2,地上建筑面积约31657.76m2,地下建筑面积约15318.6m2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4517001001
狮山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及狮山消防站项目施工图设计
狮山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及狮山消防站项目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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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9月26日2018年09月30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09日 15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配合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等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四、设计周期:30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五、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和职称证均须原件扫描上传。5、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7、项目出资比例以此为准:其他国有:100.00%。8、、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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