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沿江中路和沿江南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新兴县沿江中路和沿江南路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新兴县沿江中路和沿江南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经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组织公开招标,确定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新兴县沿江中路和沿江南路道路改造工程。
1.2.2 工程位置:位于新兴县集成河西侧。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路线起于南豪加油站位置至广兴大道与沿江北路交叉口位置。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为路面提升改造工程,起点位于南豪加油站位置沿集成河新兴县沿江中路和沿江南路道路改造工程西岸向北延伸,终点于广兴大道与沿江北路交叉口位置。全长约 4100米。K0+0000-K3+550 段道路总宽度为 24 米,其中车行道宽度为 15 米,双向四车道,东侧人行道宽度为 5 米,西侧人行道宽度为 4 米;K3+550-K4+100 段道路总宽度为 33.5 米,其中车行道宽度为 24 米(两侧布置停车位),双向四车道,东侧人行道宽度为 4 米,西侧人行道宽度为 5.5 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标志工程、绿化工程和立面改造工程等全部专业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局部效果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勘察设计服务等。
1.2.4 项目批准文件:新发改资[2018]91号 。
1.2.5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资金。
1.2.6 投资总额:总投资人民币 4716.7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130.89万元(最终结算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按实结算)
1.2.7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标志工程、绿化工程和立面改造工程等内容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局部效果图以及后续服务和现场指导与监督)。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9年1月,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
1.3 投标资格
1.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如下: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2)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1.3.2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1.3.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已按云建市【2013】10号文有关规定办理有效的《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根据云建市【2014】9号文《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综合管理办法(试行)》及云建市[2017]3 号文规定,投标人最新月度考评结论为B级或以上,或新登记备案。
1.3.4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并网上公示,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截图公示网页)。投标人必须在云浮市公共资源网进行网上填写投标信息投标成功后并提供截图。
1.3.5申请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路桥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或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时为设计方人员) 。
1.3.6申请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地质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勘察方提供) 。
1.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以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1.4 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1.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潜在投标人自2018年9月28日开始可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等附件。正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的每天9:00-11:00、15:00-17:00时到广东金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新兴县城北开发区东区C4地块A12号二楼)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购买后方可投标,售后不退。
1.5 现场考察
1.5.1 集合时间:自行考察。
1.5.2 集合地点:自行考察。
1.6 费用
1.6.1 工程设勘察计费基价为237.19万元。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授予项目设计合同,支付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
1.7 勘察设计工期:
1.7.1 勘察设计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限期40日历天内,按实际工
程进度通知承包人进行工程勘察设计。中标人应在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内完成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3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 其他事项
1.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8.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8.3 除招标人已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规划地形图等资料外,其余资料由招标人自行收集。
1.8.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
标文件为准。
1.8.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相关后续信息将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新兴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林先生 (0766-287388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0766-2979881、18318408976)
交易服务机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兴分中心 联系电话:0766-2890086
监督部门:新兴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6-2976022
地址:新兴县广兴大道建设局大楼
2018年9月28日
信息来源:广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dggzy.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