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河北大剧院项目方案设计
1.项目条件
河北大剧院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15】1543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冀发改招标[2016]41号)已核准,招标人为河北省文化厅、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东路以南、体育南大街以西、槐北路以北、育才街以东的原河北师范大学东区中院位置。
2.2项目规模:估算总投资11亿元,总建筑面积73000平方米,主要包括1600座歌剧厅、1200座音乐厅、600座小剧场、地下停车场及人防工程及地面广场。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设计深度要求: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 号)附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中规定的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1.3项目总设计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担任过同类项目总设计师;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企业业绩要求
3.2.1业绩时限。在2006年1月1日至今投入使用或已开工建设。
3.2.2业绩规模。同一或不同项目中,具有1200座及以上歌剧厅和800座及以上音乐厅。
3.2.3业绩数量。完成或已开工建设歌剧厅和音乐厅至少各一项。
3.2.4成果类型。方案设计或建筑设计。
3.2.5企业业绩以合同原件和使用方出具的证明为准。
3.3拟投入总设计师业绩要求
3.3.1在2006年1月1日至今投入使用或已开工建设,具有1200座及以上歌剧厅或800座及以上音乐厅的方案设计或建筑设计。
3.3.2总设计师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使用方出具的证明为准。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6日至9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的原件(营业执照和设计资质证书仅需提供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上述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7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领取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文化厅、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孙晓华 任雪松
电 话:0311-88600702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志忠
电 话:0311-83086867
信息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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