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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驻宁消防部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设计

  • 发布时间:201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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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ch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建邺区金沙江东街28号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6138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2873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10-17
详细介绍

(市交易中心)驻宁消防部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编号: ANJ180842-01FG
1. 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京市消防支队建设项目驻宁消防部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武消营[2018]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73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建邺区金沙江东街28号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用地面积1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38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93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8730万元。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38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0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总体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报批、施工图的报审)、工业化设计咨询(PC深化、)以及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及基坑支护、幕墙、装饰、门窗、绿化、景观、照明、智能化、综合管网、标示标牌等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涵盖项目实施所有的设计、设计变更配合及确认(签字和盖章),深度达到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含概算及完全接受、并且满足招标人过程中提出的设计深度要求);设计出图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凡与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直接相关的、政府政策规定及招标人要求的、需要用设计服务与设计文件表达的所有设计工作,均包括在设计服务范围内。各项有审查要求的设计须通过图审。中标单位必须配合现场施工并协调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 、投标报价(10分)
1)本工程设计最高限价为:380万元。
2)评标基准价以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基准价修正方式: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2、项目组成员及其他(30分)
6.2.1、项目负责人(5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加3分,满分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2.2、项目组成员(25分)
1)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加3分,满分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加3分,满分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3)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加3分,满分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加3分,满分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5)项目组人员配备专业、数量、职称等要求: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齐全,数量不少于10人,且均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满分5分,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3、业绩(8分)
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总建筑面积3.6万㎡及以上住宅项目设计业绩,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总建筑面积3.6万㎡及以上住宅项目设计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项目负责人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奖项(2分)
2015年10月1日企业获得类似住宅项目评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项,每一个得1分,满分2分(时间按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信息为准)。
6.5技术部分(50分)
6.5.1、设计构思(30分)
1)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对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把握是否准确。包括对项目实施的意义、目标的理解等。(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5分)。
2) 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划要点,各建筑退线是否满足要求,套型布局是否合理,地库布局是否合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5分)。
3) 景观绿化方案:绿化方案设计合理,能够满足沿线小区居民对绿化的需求,针对性强,彰显特色,与周边景观相协调。(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5分)。
4) 日照分析及建筑间距(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5分)。
5) 交通流线组织是否清晰、顺畅、互不干扰(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5分)。
6) 整体方案是否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5分)。
6.5.2、项目解读(20分)
1)项目认知:对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现状有详细的普查,了解道路沿线的交通组织、排水、绿化现状,分析并解决存在的问题。(3.6分≤优≤4分;3.2分≤良<3.6分;2.8分≤中<3.2分;2.4分≤差<2.8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4分);
2)成本控制:设计时对项目投入成本的控制,表达科学、合理、全面。(3.6分≤优≤4分;3.2分≤良<3.6分;2.8分≤中<3.2分;2.4分≤差<2.8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4分);
3)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3.6分≤优≤4分;3.2分≤良<3.6分;2.8分≤中<3.2分;2.4分≤差<2.8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4分);
4)关键技术: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3.6分≤优≤4分;3.2分≤良<3.6分;2.8分≤中<3.2分;2.4分≤差<2.8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4分);
5)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3.6分≤优≤4分;3.2分≤良<3.6分;2.8分≤中<3.2分;2.4分≤差<2.8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4分)。
注: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注册证书上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5、以上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取消合同,追究责任。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7、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0月10日11时47分到 2018年10月17日11时47分为止
8. 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3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
8.5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6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库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库,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京市消防支队 代理机构: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西路1号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公园路42号体育大厦22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蒋科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025-83622335 电       话:15996265994
        传       真: 传       真:025-8464196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账       号: 账       号:93010154740004682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sggzy.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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