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崇川区新增水环境设计项目等资格后审公告
2018年崇川区新增水环境设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 2018年崇川区新增水环境设计项目 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现对 2018年崇川区新增水环境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二、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崇川区新增水环境设计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 20000 万元,其中设计费约900万元。
3.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4.设计周期:25日历天(单个项目)
5.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为拟建工程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设计费包含所需的工程设计费、勘察费、测量费、物探费、专家评审费等配套服务,我中心不另行安排。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桥梁)乙级及以上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并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以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
(6)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自2015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设计业绩。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证明为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18年 10 月 22 日 9 时 3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并同时参加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5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
地址
南通市中新一路蓝鸟彩印1号楼A1区5楼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
孔燕楠
电话
0513-55082235
电话
18012224799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sggzy.js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