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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丽湖公园工程勘察及设计

  • 发布时间: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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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chen-st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工程类别 风景园林设计
工程规模 381    工程投资 6431.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10-23
详细介绍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秀丽湖公园工程勘察及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基函【201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秀丽湖公园工程勘察及设计(第二次)

2.2 工程地点:中山市秀丽湖公园

2.3 项目概况:秀丽湖公园工程勘察及设计(第二次)包括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绿化景观两部分。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北侧进出口道路、西岸道路、林间小径及市政配套设施的提升改造、完善公园管理设施,其中A道路全长:381.27米,道路设计宽度:9.25米/12米,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B道路全长:991.84米,道路设计宽度:10.5米,道路等级:城市C道路全长150.02米,道路设计宽度:8米,道路等级:城市路。绿化景观方面包括水坝坡面外立面修缮、清杂复绿;对秀丽湖上游两处水面加以改造,营造出水生湿地的自然景观。项目估算总投资7958.83万元,工程总建安费用6431.90万元,其中绿化工程建安费1980.85万元。本工程采用限额设计,设计上限额为6431.90*0.8=5145.52万元,勘察(含测量)费56.61万元,设计费188.4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245.03 万元。

2.4招标范围:秀丽湖公园工程勘察及设计(第二次)包括测量、钻探、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勘察设计任务书》

3.勘察设计周期70个日历天

1)钻探方案及电子版:完成方案编制后5个日历天内

2)详细勘察报告及电子版提交钻探方案且经审查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

3) 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完成方案编制后15个日历天内

4)初步设计回复及修改稿(含编制概算书):初步设计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

5) 施工图(供专家评审、规划报建、施工图审查):初步设计评审后30个日历天内

6)施工图评审、审查、规划报建等意见的修改工作:需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修改工作;

7)正式施工图纸及电子版:完成规划建设许可证、审图合格证后,提交8份,另12份待发包人通知再提供。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勘察设计任务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以下资质:

勘察

(满足1、2、3其中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勘察资质级;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资质级。

设计

(满足1或者2其中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满足表中风景园林类和市政类的设计资质要求

风景园林类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市政类

具备如下任一资质要求:

1)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3个。

4.3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或资格审查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4.4 本工程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4.5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分至                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         分,递交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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