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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剑斗镇C01-01地块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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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yu-lh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安溪县剑斗镇 工程类别 勘察&检测
工程规模 0   0 工程投资 45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10-22
详细介绍

安溪县剑斗镇C01-01地块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安建招字[2018]066安溪县剑斗镇C01-01地块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农经【2018654号、闽发改农业【201829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安溪县剑斗镇C01-01地块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安溪县剑斗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规划用地约15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4.5亿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费额:人民币 4.2亿 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后续设计服务、本项目各阶段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等其他服务。

内容:(1)地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波速测试、抽水测试、场地测量放样以及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满足审查机构要求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等。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2)设计工程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地下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设计等(设计范围不限于项目选址意见书红线,具体以业主根据实际要求的范围为准。),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建筑、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绿建工程(含氡检测)、环境景观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和高低压配电房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②地下工程:包括人防工程、停车场、设备用房等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③基坑支护:包括    ④装修工程包括:除业主另行招标室内精装修设计外的装修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⑤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总体(含室外景观绿化、广场、大门围墙、道路、路灯、室外供水供电、通讯、闭路有线、宽带、局域网络、安防、污水处理、消防系统水池、泵房等)及与市政管网接驳、边坡等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并要求一次性设计、不得留待二次专项设计)。

2.5.2. 注:中标人若无承担本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景观绿化、边坡及基坑支护等设计资质,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作,须报请招标人同意。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0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

备注: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101日前,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201810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的要求执行。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且层数在6层以上(含6层)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项目 (建筑面积、层数等);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70900分至201810221730分(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支付8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安建招字[2018]066 );或(2)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且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11  9  10  00 分,提交地点为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qzzb.gov.cn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5.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其他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勘察费(含所有测试费和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单价2000/孔计取,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8.2.设计费按建筑面积25/㎡计算(含各种税费,具体面积以最终施工图设计审查后的面积为准,包含室外场地边坡、道路等市政配套工程设计费。)。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安溪县 ,邮编:  362400  

电话:  0595-23080022   传真:     /      

联系人:   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B1205-1206 ,邮编:  362400  

电话:  18859590901  ,传真:    /    

联系人:     小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其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账户名称: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 35050165640709123456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账户名称: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5330010010017292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五层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5-68862929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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