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丽水小学校舍改建及标准化操场建设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8]1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区财政和姜山镇政府共同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姜山镇蔡郎桥村。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25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1774平方米。项目拟拆除原姜山粮库,原小学北侧食堂、公厕及原部分教学楼,新建规模9班教学楼、综合楼、200米环形跑道,新增总建筑面积9508平方米;同时保留一幢建筑面积2266平方米教学楼。对保留建筑进行外立面改造、普通内装修、安装空调、智能化设施等。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4255万元。
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10日历天;勘察15日历天(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同步);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类型及范围: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他服务工作等。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所要求的设计深度,并经审图机构审核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勘察设计)(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 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2.2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2.3 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 其他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主设计师。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和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和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审查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1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74-88454903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 系 人:李克勇
联系电话(传真):0574-8839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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