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路(兆才大街-南大街)改扩建工程设计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滦南县行政审批局以滦南审批项【2018】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南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团结路(兆才大街-南大街)改扩建工程
2.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滦南县老城区,北起兆才大街,南至南大街,其间与现状金贸街、中大街、团结支路、学苑街及规划学苑北街相交,其中南大街至学苑街段属于改扩建、学苑街至兆オ大街段属于新建,全长1388.773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道路红线宽40米,双向6车道。
2.3建设地点:团结路(兆才大街-南大街)。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规程
2.5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 月23 日9:00至2018 年10 月 27日下午5:30止。
5.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8 年 11月 2日下午5:30前提出,发送至“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11 月 12 日9时30分。地点: 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南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滦南县南大街8号
联 系 人:毕长东
联系电话: 0315-41222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裕华嘉苑二期综合楼
联 系 人:刘月香、朱皓琦
电 话:0315-2060006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ebp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