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小镇2018年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1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项目编号JG2018-6572
1.2.1工程名称:花山小镇2018年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1.2.2工程位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
1.2.3工程范围:以原小镇一期、规划停车场位置、铜鼓河两旁、县政府旧址及风水塘周边范围,作为2018年改造建设主要实施范围,本项目实施改造共有14项,招标范围分别如下:
(1)约6300㎡生态停车场(含连接原小镇一期的休闲绿道)设计,估算投资约250万元;
(2)约140㎡两间现有农房改建成游客中心及旅客公厕(含母婴室)工程设计,估算投资约170万元;
(3)在铜鼓坑河水利整治基础上,升级美化两岸景观改造(含护栏美化、灯光设计、音乐主题等)设计,估算投资约580万元;
(4)在铜鼓坑河修建一座长约60米、宽约20米美成小学至万科热橙小区之间的非机动车行人景观连廊小桥勘察设计,估算投资约720万元;
(5)升级改造原小镇一期广场花园设计,景观面积约1100㎡,估算投资约110万元;
(6)建设原小镇一期中亭花园勘察设计,景观面积约600㎡,估算投资约60万元;
(7)风水塘活水工程改造勘察设计,连通3口风水塘和流溪河干渠,增设泵站,活化池水,估算投资约100万元;
(8)对部分现有农房外立面进行整饰,整饰面积约5000㎡,估算投资约500万元;
(9)改造县政府旧址及旁边碉楼(“绍庚楼”),建成华侨文化历史博物馆和新时代农村文化家园设计,建筑物1050㎡,估算投资约260万元;
(10)巷道照明设计,估算投资约25万元;
(11)“三线”局部整治设计,主要规划整理村室外乱拉线路,使其统一走向,估算投资约100万元;
(12)风水塘东侧设置华侨文化宣传长廊设计,宣传长廊长约300米,估算投资约75万元;
(13)设置一些健身路径和康体设施等设计,占地约100㎡,估算投资约20万元。
(14)714乡道、风水塘周边村道维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714乡道改造范围长约1000米(包括铺装路面(景区级)及两侧绿化工程,估算投资约800万元),风水塘周边长约900米(包括铺装沥青路面(景区级)专用绿道及两侧绿化工程,估算投资约200万元)
以上14项,合计估算投资共约3970万元。
1.2.4规划用地文件:/。
1.2.5项目批准文件:/。
1.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3970万元。
1.2.8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审核。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8年月,竣工日期为年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8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以具有本公告1.4.2①点规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投标报名时间,即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的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00,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窗口4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10)。
1.5.1.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1.6.2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1.7费用
1.7.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万元。结算时,按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为准。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4.31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113.01万元,预算编制费11.30万元)。结算时,按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为准。
1.7.2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2000元;
评审排序第3名1500元;
评审排序第4名1000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7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2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2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7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购买。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6848219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山大道1号
1.9.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
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0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劳务报酬由中标人承担。
1.11招标人
1.10.1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山大道1号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86848219
1.10.4传真号码:/
1.10.5电子邮箱:/
1.12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290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36961800
1.11.4传真号码:020-36961800
1.11.5电子邮箱:/
1.13交易服务机构
1.12.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800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2号
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2.4传真号码:020-28600754
1.12.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4招标管理机构
1.13.1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0800花都区公益路39号
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36897092
1.13.4传真号码:/
1.13.5网址:/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