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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海都路、海院东路及揽月路建设工程设计

  • 发布时间: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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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ch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江浦街道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1240   米 工程投资 8516.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11-13
详细介绍

(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海都路、海院东路及揽月路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重新公告第1次)
编号: BPK181236-01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浦口区海都路、海院东路及揽月路建设工程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2018]33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8516.0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8516.09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江浦街道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海都路、海院东路、揽月路工程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该项目包括三条路,海都路、海院东路和揽月路。路线走向根据规划红线确定,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海都路起于孝祥路止于揽月路,与海院东路平交,全长约384m,规划红线宽度12m,最大管径1000mm。海院东路起于白马路止于海都路,全长约 192m,规划红线宽度16m,最大管径1000mm。揽月路起于白马路止于孝祥路,与海都路平交,全长约664m,规划红线宽度16m,最大管径1200mm。本工程包含道路、排水、交通、路灯及景观绿化等工程。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05.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4467.89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浦口区海都路、海院东路、揽月路建设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相关设计服务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等相关设计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项目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管线综合规划编制、管线综合设计等。中标后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满足招标人需要的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且须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招标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电子文件。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6.1投标报价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02.501万元。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4分:
2013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设计合同核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内容必须含有道路、排水、景观绿化三项,造价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无注明相关数据,需提供建设单位或行政审批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满分4分)
6.3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2013年10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工程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设计合同核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内容必须含有道路、排水、景观绿化三项,造价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无注明相关数据,需提供建设单位或行政审批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与企业业绩不可以兼得。(满分4分)
6.4设计方案50分:
6.4.1设计构思 30分:
(1)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对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把握是否准确。包括对项目实施的意义、目标的理解等。(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5分)
(2)道路方案:①道路平纵横及路基路面设计方案合理,满足现状并符合规划及规范的要求。②对路段及主要交叉口节点进行优化设计,方案切实可行,交通组织有序,并能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9.5分≤优≤10分;9分≤良<9.5分;8.5分≤中<9分;8分≤差<8.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10分)
(3)给水排水方案:满足规范和地方要求,结合周边管网及地块情况,考虑雨污水出路,合理布设给水管道;给水排水及综合管线设计需与道路沿线的排水达标创建相结合,针对性强。(9.5分≤优≤10分;9分≤良<9.5分;8.5分≤中<9分;8分≤差<8.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10分)
(4)景观绿化方案:绿化方案设计合理,能够满足沿线小区居民对绿化的需求,针对性强,彰显特色,与周边景观相协调。(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5分)
6.4.2项目解读 20分:
①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5分)
②功能及特点: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5分)
③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各专业的有机衔接;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5分)
④设计概算及成本控制: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控制措施是否完备、合理,是否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5分)
6.5项目组成员及其他30分:
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的得5分,具有道路与桥梁工程中级工程师得3分,满分5分。(提供职称证,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证书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5分)
②道路专业人员1名,具有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的得5分;具有道路与桥梁工程中级工程师的得3分,,满分5分。(提供职称证,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证书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③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的加1分,满分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④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的加1分,满分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⑤园林绿化专业1名,具有景观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的得5分,具有景观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3分,满分5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不能体现园林绿化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⑥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的加1分,满分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6企业奖项2分:
2013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市政道路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可得2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或奖项公示日期为准,如上述两项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以获奖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合同备案表)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5、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委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1月6日17时59分到 2018年11月13日17时59分为止
8. 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含)以上。
8.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道路与桥梁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
8.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5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库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库,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城南河路1号浦口城建集团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
        邮       编:211899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庞工
        电       话:025-58538078 电       话:025-5216718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行竹山路分理处
        账       号: 账       号:10130401040012323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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