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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王山头棚户区改造工程景观绿化设计

  • 发布时间: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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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ch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大厂街道北至杨新路 西至新华西路 工程类别 风景园林设计
工程规模 62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298475.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11-13
详细介绍

(江北新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王山头棚户区改造工程景观绿化设计招标公告
编号: AJB170063-04FG
1. 招标条件
        南京永利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王山头棚户区改造工程景观绿化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化管经[2016]4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98475.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政府专项资金政府融资(借贷)资金:29847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景观绿化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大厂街道北至杨新路,西至新华西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景观绿化面积约62000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74.4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3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王山头棚户区改造工程景观绿化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 投标报价(10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 企业业绩(8分)
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景观绿化面积在30000平方米及以上设计业绩的,有一项得4分,满分8分,无不得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6.3 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景观绿化面积在30000平方米及以上设计业绩的,有一项得4分,满分8分,无不得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6.4 设计构思(30分)
6.4.1 景观构思:深入理解及思考项目的重要性、特殊性,构思严谨;创意新颖、设计有亮点或独特见解。(优:8分;良:7.5分;中:7分;差:6.5分;无:0分)
6.4.2 总平面布局功能配置:整体考虑与周边环境的衔接、满足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及出入口要求等方面。(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4.3 生态设计:具有完整的海绵城市系统设计,并与景观充分结合,同时具备科普示范作用。(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4 节点设计:以功能和景观兼容为目的,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达到景观装饰效果,外观造型新颖生动。(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4.5 植物设计:树种选择合理,搭配美观,符合当地气候、水、土壤,能够突出此段道路的植物特色,经济美观大气。(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5 项目解读(20分)
6.5.1 景观设计协调性:与周边及城市设计协调性、空间处理合理性、建筑与景观设计协调性等方面评审打分。(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5.2 背景分析:依据上位规划、现状及周边环境,合理分析项目情况,参考分析实际项目案例,提出景观设计可行性策略。(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5.3 设计成果表达:文本表达清晰合理,逻辑思维清晰,表达方式丰富。(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6.5.4 技术创新:运用新型的材料、环保材料、或创新工艺。阐述材料及技术是如何融入到设计框架中的,体现技术的重要价值。(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6.5.5 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6.5.6 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6.6 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4分)
6.6.1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6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则以学历证书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6.2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6.3 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的得4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6.4 景观专业人员2名: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人。(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则以学历证书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6.5 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备注:
(1)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5)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1月6日16时18分到 2018年11月13日16时18分为止
8. 其他
         8.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8.3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4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8.5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8.6 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 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8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永利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楼2505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 电       话:0258320323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10440501040010949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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