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金沙街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路与礼传西街交界以南,礼传一街与环洲三路交界以北。
1.2.3 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6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152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云发改投资【2018】169号。
1.2.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2939.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654.63万元。
1.2.8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立项(含可研)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工程勘察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和超前钻(如有)],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
(2)设计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1)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2)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安装、人防、消防、基坑支护、周边道路、市政供电、市政给排水、排污、园建配套、绿化、弱电智能化、暖通、电气、节能、防雷、绿色建筑、抗震支架、充电桩、土方平衡、不良地质处理、室内设计(不含业主另行委托的专业装修)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建筑物与市政管网衔接的设计工作);3)包括供电工程(含临电、供水工程(含临水)、燃气管道的设计报批和出图;4)配合开展前期报建报批、方案审查、专业报建、设计图纸评审、概预算评审、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含绿建和节能),以及从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现场服务及专人驻场服务(包括现场指导与监督、图纸修改、工程变更等工作)、配合完成工程验收和竣工图编制(含验收通过)等。
(3)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概算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并对施工单位深化设计成果进行确认,并加盖出图章;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3)报建及验收配合工作:包括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各种验收的配合工作(包括修详通、报建通、竣工通、管线通的编制工作);
4)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调整工作;
5)中标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现场所出现的问题,必要时需2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
6)合同约定的其他设计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勘察设计合同)。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9 年 10月,竣工日期为2021 年4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为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和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金沙街道办事处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的要求。
1.4.7 信誉要求:
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未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贰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05.95万元,其中①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4.2万元;②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1.7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本工程不设补偿费,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7.4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人暂按4000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限价为110元/米,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综合包干单价不变。
1.7.5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的面积暂按12000平方米考虑。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地下工程施工前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3]845号)规定开展工作。
1.7.6 工程测量费用按投标费率或实际发生费用的发票等计取(详见合同条款)。
1.7.7 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地下管线探测方案,报业主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中标人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购买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9.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工
电话:020-36487351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3楼
1.9.8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9.9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10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
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