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横沥岛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横沥岛京珠高速公路与南沙港快速路交叉处北侧。
1.1.3 设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控制点移交)、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投资与经济分析)、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相关报批、报建以及前期现状摸查、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建筑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含外水)、■照明工程(含外电)、□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以工程实际委托专业为准)。
1.1.5 项目批准文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115-47-03-819601;
1.1.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1.7 建设规模:
污水处理设计污水处理量远期总规模7万吨/天,再生水生产量1.3万吨/天;分一二共两期进行,本次设计范围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污水处理量为4万吨/天,再生水生产量1万吨/天。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半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近远期分期进行建设,其中软基处理、提升泵房、细格栅、污泥浓缩池、鼓风机房、配电房、机修车间、综合楼、污水接入管、燃气、厂区道路、绿化、外水、外电按一次性建成;预留二期工程建设用地。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9621平方米;一期项目总投资21488.8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含设备)为16155.86万元;经营期限暂按30年计算。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控制点移交)、■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含投资与经济分析)、■现场服务、■配合工程报批报建相关图纸及费用、■竣工图编制。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工程综合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1.2.4 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以提交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ü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ü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1家设计、1家勘察)。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不含节假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1.3.1.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1.3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职称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1.3.1.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一式一份。
1.3.1.5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6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0万元。
①工程勘察费报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②报价时,工程勘察费暂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修订本)下浮率不小于20%并结合项目地质情况及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结算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1.4.2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06万元。
设计费包括发包范围内所有内容。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设计费暂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修订本)下浮率不小于20%并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结算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1.4.3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4投标人根据收费标准自行报价。本项目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放即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1.5.2 勘察工期:中标通知书发放即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及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其它技术资料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1.6.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科涤水处理有限公司
电话:020-39053375
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科涤水处理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 511455、广州南沙体育馆103入口D114办公室.
1.7.3 联系人:洪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9053375
1.7.5 传真号码: / .
1.7.6 电子邮箱: / .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5、广州南沙体育馆103入口D114办公室
1.8.3 联系人:陈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3544460280
1.8.5 传真号码:020-37383559
1.8.6 电子邮箱:1243825149@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9.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