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大学城校际绿地建设(青年公社绿地、艺术山丘绿地)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东北部的两块校际绿地。
1.1.3 设计范围:本项目总建设规模约为199459平方米(其中青年公社156271平方米,艺术山丘4318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绿化改造面积180904平方米;拆除原有广场铺装1130平方米,新建广场铺装面积为10466平方米;拆除原有园路、汀步6708平方米,新建园路面积为6347.6平方米,更换原有园路面层1200平方米;新建景观亭、廊及蹦床等园建541平方米,以及照明、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8﹞794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约为199459平方米(其中青年公社156271平方米,艺术山丘43188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6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8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25万元,预备费22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规范。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企业信息登记,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风景园林或园林类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 或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登记
1.3.1 本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8年11月9日至 2018年11月15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 2018年11月15日。
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叁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1.3.1.3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4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5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叁份。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登记。
1.3.2 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3.4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11月29日9 时40分,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