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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金科园连珠水苑保障性安置房一期(1—5#服务用房及综合楼)监理工程

  • 发布时间: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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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chen-st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常州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48000   万元 工程投资 48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11-20
详细介绍

一、招标条件

新建金科园连珠水苑项目(项目名称) 新建金科园连珠水苑保障性安置房一期1—5#务用房及综合楼)监理工程(标段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区发改委关于新建金科园连珠水苑保障性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编号为:坛发改投字[2018]08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州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湖路东侧、东村东路南侧

2.2工程规模规划土地面积为235899平方米(其中一期用地面积117910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117989平方米)建筑面积549403.6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283263.6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26614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强、弱电、智能化、消防、空调等)、装饰、机电设备安装、室外附属工程(道路、雨污水、综合管线等)、景观绿化等所有施工项目监理

2.4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5 工程概算投资额347145万元;本项目投资额约48000万元

2.6 监理合同估算价:657.18万元 

2.7标段划分:共划分1 个标段

2.8标段编号:3204821806050101-BE-001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的专业及资质等级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3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4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外无在监项目 。2、总监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总监的在监工程不得超过2个,如有在监项目应征得所有原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3、企业对拟投标的项目总监已竣工项目请及时核销

3.10 其它要求:/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监理人员从业管理按常建(2014)111号文、苏建建管【2014】100号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执行。

四、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119日至2018年11月16

5.2获取方式: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0上午930,地点为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金坛市民中心C楼0504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一路938-402室

邮编:  213200

邮编:213200

联系人: 袁兆霞

联系人:周红

电话:0519-82695568

电话:1529508696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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