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设计(厂区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KXT20160618014
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经潭发改投(2015)23号文批准建设、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设计(厂区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竞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设计(厂区部分)
2、工程概况: 主要包括提质改造、扩建、配套建设输配水系统三个方面的内容:
(1)设计规模在对现有水厂进行最大限度的优化改造基础上进行扩建,最终总处理规模达到30.0×104m3/d;
(2)新建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构建物,规模30.0×104m3/d;
(3)新建排泥水处理构建物,与30.0×104m3/d水处理规模配套;
(4)配套建设输配水系统,新建管道长度39.29千米,改造管道长度51.37千米。
3、建设地点:湘潭第三水厂现状红线图范围内及输配水系统道路中。
4、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及争取国省资金支持。
5、计划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49868万元,其中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厂区部分投资33921万元,输配水系统投资15947万元。
6、招标范围:
(1)将原生产线进行优化设计改造并新建生产线,形成常规处理规模为30.0×104m3/d。
(2)新建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构筑物及排泥水处理构筑物,总规模为30.0×104m3/d。
(3)对原有水厂电气、自控系统进行新建或改造,统一原有配电系统进线端母线电压等级,自控系统设计原则为:按自动化程度高,安全可靠,运行维护方便考虑。
(4)投标设计方案中在绝对保证全厂连续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对现有构筑物的挖潜改造,同时结合厂区建设用地现状条件以及改造施工的可操作性,进一步考虑一期构筑物拆除及新建构筑物的分步实施方案(不考虑现有办公楼迁建)。
(5)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继续完善投标方案,并完成该项目新建厂区部分的工程测量、现有地下综合管线的探明、岩土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的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同时提供相应的后续设计及服务,其中工程测量、新建厂区部分的岩土勘察经业主同意可以分包。具体招标范围设计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设计任务书。
7、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付初步设计成果给招标人;初步设计批复后40天内交付施工图设计成果给招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2、投标单位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给排水专业)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查询单必须盖社保部门公章,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其成员单位所承担的设计任务必须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三、投标登记:
1、潜在投标人将以下资质资格文件装订密封后,于2016年 9 月 18 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登记,招标方将出具登记回执,作为投标人投标的依据。
1.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含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
1.4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含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
1.5项目设计负责人高级职称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证复印件及其2015年 9月至2016年 8月的社保证明;
1.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
2、密封要求:
2.1密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及 “于投标截止前不得启封”字样。
2.2密封袋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的标识、标记等。
2.3超过2016年 9 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招标方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 9 月 9 日至2016年 9 月 18 日登录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xiangtan.gov.cn)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400元/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
五、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宝塔支行
账号:43050163820800000026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二:
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
账号:190403052920003079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三:
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汇丰支行
账号:88020312000006364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潭资源交易【2016】6号文件《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办理《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方能参加投标。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包含已在原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备案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监督。电话: 0731-58223685
八、开标时间:2016年09 月 30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十、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事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可查询的名单)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十一、设计补偿
本项目所有参加单位的设计资料均不予退还,成果归招标人所有,本项目招标人不补偿所有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
十二、其他: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转包或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负责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752454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731-55582928 15080779935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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