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常州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号:常发改行服〔2018〕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档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及报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至柳墅路、南至青龙道路、西至青洋路、北至新堂北路
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53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包括常州市档案馆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常州市天宁区档案馆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包括常州市档案馆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常州市天宁区档案馆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
质量等级要求:勘察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并通过常州市审图中心审核;设计部分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常州市审图中心审核。
设计周期要求:6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及规划局要求修改完善方案设计,并经规划局审批通过;方案审批后1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勘察、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后4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施工蓝图及电子文件,效果图等)。
投资总额: 35000万元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本次招标范围: 常州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及报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规划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报批、初步设计,建筑、结构(含桩基)、基坑支护、节能、给排水、电气(含光伏)、暖通、消防、智能化(含会议系统、内外网络机房等)、幕墙、钢结构、室内装修设计(含厨房、软装)、人防设计、楼宇亮化、建筑室内外导向标识、档案库(含数字档案库、智慧档案系统等)、抗震支架、配电房等所有专项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绿建二星设计咨询,项目范围内市政设计(道路、管线、管线综合)、景观绿化(含灯光照明设计、室外道路标识、室外泛光照明、屋顶绿化)、海绵城市,本项目与市政道路交叉处道路专项设计,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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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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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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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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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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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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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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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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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专业甲级资质;
勘察: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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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高级建筑师及以上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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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主办人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人员。
3.2报名其他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勘察、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要求,具体要求见上表;
4)其他报名条件:近五年(公告当日往前推算),投标人承接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非住宅、非厂房、非商住)工程的设计业绩[面积和时间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合同原件为准。]
注: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设计合同;②如设计合同不能反应项目负责人、时间和建筑面积的,则另需提供能反应相关内容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表等);如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实行备案制的,则必须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或备案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 系统) “企业信息库”的“投标所需材料”版块,未入库资料将不作为计分依据(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13日至 2018 年12月3日;
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至 2018年11月19日;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三。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锦绣路2号常州文化广场(1-1号楼)4楼404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联系方式
本工程由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 标 人:常州市档案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5号楼 地 址:和平北路1号国泰新都商务中心703室
邮 编: 213000 邮 编: 213000
联 系 人: 翁丽娟 联 系 人: 徐立
电 话: 0519-85681029 电 话: 18018229518
传 真: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