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
1.7
费用(如遇审计部门审计,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 万元,勘察费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120元/米。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01.48 万元。
(1)勘察费用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120元/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协助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全部费用。合同结算价款以甲方按合同约定审定的结算为准。
(2)本项目要求按绿色建筑二星设计,中标人应负责申领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识,费用不另计。
(3)设计费的控制价的计算方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参考穗开财字[2014]53号文及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3]233相关规定,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费用20277万元为计算基数,专业调整系数定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30%。
(4)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器具费和联合运转费,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与设计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为工程设计收费基础,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详见设计合同附件1设计费计算表中的约定,且不再另分专业单独计取,设计费结算下浮率按设计费投标下浮率30%计算,最终结算价以甲方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5)设计费和设计费投标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
1.7.2
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对未中标单位不设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 7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合同暂定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暂定价的10%;延期超过15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10%;逾期超过15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及评标专家劳务费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投标人应详细勘查现场,了解项目环境、现状。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区工
电话:020-82151604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
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有则添加,无则删除)。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51604
1.10.4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760、广州开发区东区宏光路春晖三街14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