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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供电局调度控制中心[勘察设计招标]

  • 发布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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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yu-lh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广州市增城区增滩路与金竹大道交界处 工程类别 勘察&检测
工程规模 13836   平方米 工程投资 965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11-27
详细介绍

广州增城供电局调度控制中心[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1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广州增城供电局调度控制中心[勘察设计招标]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增滩路与金竹大道交界处,金竹大道南侧、增滩路东侧。

1.2.3工程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消防、防雷、建筑装饰及市政配套工程)、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文件等建筑设计文件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和保修期满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提交工程勘察资料8套及电子版1份,初步设计资料8套及电子版1份,施工图资料8套及电子版1份,竣工图8套及电子版1份。满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小型基建项目设计管理控制文件》(征求意见稿)要求。

1.2.4规划用地文件:增规地证[2014]087号。

1.2.5项目批准文件:备案项目编号:2018-440118-44-03-827038

1.2.6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9650万元。其中,本次勘察设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76.2万元;

1.2.8招标内容: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十三五”小型基建规划及《关于在区局配电部设立运营监控中心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拟建设增城供电局调度控制中心项目,并统筹建设增城供电局必要的调度通信系统及中低压运检中心和运营监控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3836.74平方米,其中地上10922.64平方米、地下2914.10平方米。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95月,竣工日期为202012月。

1.2.10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联合体不超过2名,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东天联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单位)。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送电)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送电)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7信誉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注释]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投标报名时间(不少于5日)均为:20181121日至20181127日。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1.5.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仅接受转账,转账时请备注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售后不退。请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号户名: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

账号:3602015019201417024

1.5.1.2本项目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5.1.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转账到账时间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转账后请将开票信息发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开具发票。各潜在投标人可在缴费之日起,于工作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天河城东门对面)八楼前台领取发票。

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集合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费用

1.7.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方式报价,投标下浮率需≥0,结算时按照中介单位审定的造价乘于(1-投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1.7.2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本项目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本工程不设补偿费,投标人费用自理。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投标时不需提供模型。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电话:020-87120431

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2

1.9.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bidding.csg.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0招标人

1.10.1名称: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600/广州市天河南二路2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85017733

1.10.4传真号码:/

1.10.5电子邮箱:/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600/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37340405

1.11.4传真号码:/

1.11.5电子邮箱:231018517@qq.com

1.12交易服务机构

1.12.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1370/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108

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2.4传真号码:/

1.12.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招标管理机构

1.13.1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1370/广州市增城区挂绿路12

1.13.3电话号码:020-32821156

1.13.4传真号码:020-32821156

1.13.5网址:/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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