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华洲路石榴岗涌桥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石榴岗涌
1.1.3 设计范围:华洲路石榴岗涌桥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管线综合
1.1.5 项目批准文件:海发改基【2018】22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项目共含2条路(次干路1条,支路1条),分别为:华洲路、华泰横路,路线总长度约为0.336千米,其中包含一座跨石榴岗涌的桥梁,桥梁长约95米,最大单跨为30米,宽约34米。改造的具体措施为:拆除旧水闸桥,新建一座跨河涌桥梁,河堤两岸修复,车行道沥青路面整治、交通设施改造、更换人行道面砖、更换管径不满足现状使用或破损的给排水管道、更换井盖、路灯升级改造、新增人行护栏、完善行人指路系统、道路范围及两侧景观绿化及绿化给水升级改造。总投资为9107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为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申请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定);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至2018 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0.23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5.22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6.6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6.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6.8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电话:020-34150051
异议受理人:曹工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310。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310、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310
1.7.3 联系人:曹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4150051
1.7.5 传真号码:020-34150065
1.7.6 电子邮箱:961540565@qq.com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60、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0号2楼
1.8.3 联系人:陈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851835
1.8.5 传真号码:020-83851835
1.8.6 电子邮箱:672226713@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9885682
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