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翠微道(和清路至和济路)道路工程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翠管函[2018]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翠微道(和清路至和济路)道路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2.2 工程地点: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翠微道(和清路至和济路)道路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翠微道(和清路至和济路)为新建次干道,道路全长4.5km,跨越宽度分别为90m、101m、91m的横七涌、横八涌、横九涌,建设三座市政桥梁。设计车速50km/h,42m宽,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括全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软基处理、道路慢行系统、照明工程、道路范围内给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绿化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暂定为91000万元,建安费暂估约700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680万元,其中勘察费暂定为821万元,初步设计费暂定为859万元。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现状道路工程测量、现状管线测量等)、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期间必要的咨询服务(履行中标工作内容期间,中标人须应招标人要求派驻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详细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任务书》。
3.勘察设计周期(勘察与设计同步开展,即总工期最长为90个日历天)
勘察周期:
30个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钻探方案及电子版,提交钻探方案且经审查通过后25个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及电子版。
设计周期:
90个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初步设计评审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回复及修改稿(含编制概算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
一、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二、勘查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分别具备上述设计和勘察资质的单位,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投标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3、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资格审查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4.4 本工程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 个日历天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4.5 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