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安置小区项目 已由 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亭发改审【2018】1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 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服务。
2.2 工程地点:经六路东,镇北路北地块,位于经六路东侧,镇北路北侧。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3960.3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8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7000平方米(其中住宅部约70857平方米、幼儿园部约2000平方米、物管用房含门卫约390平方米、社区活动用房约280平方米、卫生服务中心约350平方米、商业约2000平方米、开闭所及配电房约360㎡),地下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设计范围包含总平图里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2.4 质量标准: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确保图纸通过施工图审查。
2.5 质量目标: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6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周期均服从招标人需要,详见设计招标文件要求。
2.7 招标内容
2.7.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7.2 招标设计内容为: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服务,中标单位必须在原方案中标单位指导下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地下空间及人防、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公共部位装饰、钢结构/网架(如果有)、室外道路、停车场、景观桥梁(如果有)、景观水体(如果有)、驳岸、综合管网、景观及小品、绿化、园林设施、标识标牌、雨污水及排水系统、亮化(主要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驳岸、树木等所有需亮化部位的灯光等亮化)等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包括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除智能化二次深化外)和施工现场全程把控、现场配合及项目总结(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协调、变更、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并对最终竣工图签字确认等)全过程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二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设计项目负责人及设计组成人员要求:
1)资格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并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中标后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驻场服务。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于2013年0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本单位作为设计负责人至少负责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类似工程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51000平方米的房产开发项目或建筑面积不小于51000平方米的安置小区设计项目)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绩【业绩材料至少包含中标通知书原件、设计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等,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缺少相关数据(建筑面积、设计负责人等),需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项目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确认;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中的设计负责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无效】。
3)设计组组成人员要求:设计组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必须包括一名注册结构师,水、电、园林绿化类人员各一名须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如园林绿化类人员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其他主要专业人员应持有相应技术资格证书,并且关键人员在工程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8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9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7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5.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5.3 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0元(下载时无需缴费),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人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7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二 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 (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环科城绿巢办公楼810室 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4号
联系人:万工 联系人:周雷明
电话:0515-66692810 电 话:15295318333
传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附件: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 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工作安排和定标原则,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为准:1.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1.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3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1.4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相关材料。 1.5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原件及项目组成人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注:投标人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证书等原件资料如因年检或变更登记等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受理单位出具的证明(须标明有效期)原件及复印件,并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方予认可。
(二)、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章和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周期、质量承诺等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三)、商务性评审(100分)
(1)投标人应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等各项因素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报价: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③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3)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A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0.6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的所扣分值1.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投诉、复议等外部因素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三、定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按其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四、其它
1、投标人和设计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5、争议处理: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室,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