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盐渎路南、华锐路两侧标准化厂房 已由 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渎路南、华锐路两侧标准化厂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盐渎路南、华锐路两侧标准化厂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2.2工程地点:盐城高新区盐龙街道境内,位于盐渎路南、华锐路两侧。
2.3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197亩,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单体面积约2.1万平方米,总投资8亿元。具体范围详见附后地形图。
2.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规定的要求,并确保最终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2.5设计周期要求: ①中标后必须在20日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工作;②中标后3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满足施工要求。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项目的施工进度要求。
2.6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及要求如下:盐渎路南、华锐路两侧标准化厂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景观绿化、钢结构(如有)、电气、暧通空调、建筑智能化、消防、室外附属配套(包含道路、综合管网、桥梁(如有)、亮化等)。施工图设计图纸须符合国家、省及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规定的要求,最终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①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质勘探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实施(允许专业分包),并完成此项岩土勘察报告的审查工作;
②本项目的建筑节能设计与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设计标识评估等服务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
③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且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
3.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信誉要求:
3.9.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9.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通用条款16.3.1以及16.3.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9.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示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部分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为鼓励投标人认真进行方案设计,招标人将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进入前三名的设计方案中除中标方案外的其它两个方案支付设计补偿费。具体方案补偿标准:两个方案分别补偿5万元人民币,其他投标人不予补偿。招标人享有对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此设计方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15 日至2018年 6 月 25 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下载时无需缴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1 日 9:00 时,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3 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 (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高新区 地址:盐城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楼
联系人: 徐龙胜 联系人: 戴川
电话:13851096459 电话:1500510592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01682747@qq.com
2018年6 月15日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依法组建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后中标候选人不分排名)。
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工作安排和定标原则,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1、审查各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2、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料无效的,或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注: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证书等原件资料如因年检或变更登记等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受理单位出具的证明(须标明有效期)原件及复印件,并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方予认可。
(二)详细评审
1、商务标:(权重40分)
设计费报价40分。
1.1 本次设计费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评审时以投标承诺书中的报价进行计分。
1.2 有效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
1.3 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 (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 A × K ,Κ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投诉、复议等外部因素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1.4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 的所扣分值0.2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本项最多扣3分。(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设计成果55分:
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初审合格的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比较。
2.1评审委员会将推选出1名评委作为专家组长负责主持评审工作。
2.2各投标人须向评标委员会进行汇报投标方案。具体汇报形式由设计单位自行确定,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投标人不参与投标方案汇报的,方案评审不得分。
2.3本次方案评审要点:一、评委根据设计方案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基本要求进行评审,独立打分区间为9-11分,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缺此项,此项得0分;二、评委根据设计思路符合项目规划要求进行评审,独立打分区间为9-11分,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缺此项,此项得0分;三、评委根据设计内容及指标符合相关规划和规范要求进行评审,独立打分区间为9-11分,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缺此项,此项得0分;四、评委根据厂区规划布局合理、交通组织流畅、配套设施齐全等方面进行评审,独立打分区间为9-11分,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缺此项,此项得0分;五、评委根据建筑风格、建筑立面新颖,有特色,并与园区整体风格相协调等方面进行评审,独立打分区间为9-11分,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缺此项,此项得0分。
3、信用得分 5分: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中”的投标人取得2017年度盐城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盐建科研〔2018〕2号)公布名单中的A、B、C、D信用等级企业分别给予5,4.5,4,3.5的加分分值,作为企业信用得分。未列入信用信息公布名单的勘察设计企业投标时信用等级按B信用等级计信用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 3 个中标候选人(推荐后中标候选人不分排名)。
(三)评审规则
1、评委评审:评委应记名评审,评审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按所有技术类评委的评审票进行统计排序。
2、投标文件中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前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质询。逾期未赶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评委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得分并列:投标人总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以设计方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方案得分仍相同的,以投标报价得分由低至高进行排序;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决定排序。
5、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人的投标书内容不全、或投标人行为不规范,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
6、评标委员会中技术评委不得低于5人。
7、投标文件中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前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质询。逾期未赶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8、争议处理: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室,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10、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1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二、定标办法: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规定程序将投标方案报盐城市规委会或盐都区城乡联席会或相关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最终审定通过的方案即为中标方案。
为鼓励投标人认真进行方案设计,招标人将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进入前三名的设计方案中除中标方案外的其它两个方案支付设计补偿费。具体方案补偿标准:两个方案分别补偿5万元人民币,其他投标人不予补偿。招标人享有对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此设计方案。
若3名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被确认均不符合招标人需求,招标人将对3名中标候选人的方案均分别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补偿。招标人享有对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此设计方案。
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