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同步实施工程及二级开发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一号线沿线红线内土地综合开发勘察设计招标相关事宜的复函》(穗发改【2016】177号)及《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上盖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穗发改【2016】80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同步实施工程及二级开发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从“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中选定投标人。
一、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同步实施工程及二级开发项目勘察设计
三、项目概况:
1.工程位置:广州市
2.工程范围:
(1)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总用地面积约43.12公顷,勘察数量暂按65624米计算(其中盖板范围21627米,二级白地范围31307米,畜牧总地块9045米,珠光地块3645米)。总建筑面积约111.41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82万平方米(包括:住宅约46.41万平方米,配套公建约5.3万平方米,商业经营开发面积约20.39万平方米,地铁综合楼约10万平方米)。
(2)勘察数量:暂按65624米计算。
(3)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投标人应给予修改。
3.项目批准文件:《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一号线沿线红线内土地综合开发勘察设计招标相关事宜的复函》(穗发改【2016】177号)及《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上盖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穗发改【2016】801号)
四、标段划分、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同步实施工程及二级开发项目策划、勘察以及所有专业的:规划(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方案设计(含方案竞赛)、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变更等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负责上盖综合开发项目与车辆段衔接部分的设计,确保枢纽综合体及上盖综合开发的可实施性和经济合理性,以及与车辆段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并配合业主完成所有报批报建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用地红线范围内双层车辆段(地下一层、地面一层)的盖板土建(包括桩基础及承台、地下室底板、地面首层结构、地面二层结构、地下层及地面层墙柱等相关设计。
2、用地红线范围内车辆段中的地面一层结构板以上及可开发白地上的所有开发建筑物(含住宅、商业、停车位及主变电站等公建配套)设计。
3、红线范围内因上盖开发而建的市政道路、管网通道(除车辆段专属道路、管网外)、人行道路系统等设施建筑;
4、红线外周边环境美化设计,与红线外周边市政道路、桥接驳(含人行、车行)设计、本地块与地铁站连接通道规划及设计方案及地铁保护工作;
5、临时或永久样板房、售楼部、售楼通道等设计,包含临时用房日后改造工程设计;
6、必要的专项研究
(1)地面车辆基地专题研究:上盖开发总体布局模式、交通组织一体化研究、具备上盖开发车辆基地需求研究、界面划分研究、消防设计一体化、人防设计、结构协同、市政设施协同、绿色建筑、经济分析;
(2)地下车辆基地专题研究:车辆基地功能研究、车辆基地建筑研究、结构技术研究、机电技术研究、列车振动控制研究、消防研究、人防研究、上盖开发技术研究城市交通及外环境研究、下沉式设计协同、接口技术研究、结合案例经济分析、规划及盖上经济平衡点及效益分析、BIM技术应用;
(3)装配式车辆基地及上盖物业开发专题研究;
(4)车辆基地盖板设计标准指引及限额设计标准研究;
(5)特种道岔应用及站场布局优化研究;
(6)配合委托人进行其他已有设计标准的优化及专项研究;
具体研究内容以委托人根据项目需求确认,设计人按要求开展研究工作。
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投标人应给予修改。
涉及阶段及专业:
1、涉及阶段:规划(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方案设计(含方案竞赛)、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变更等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确保枢纽综合体体及上盖综合开发的可实施性和经济合理性,并协助业主完成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细见合同要求。
2、涉及专业:勘察、规划(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结构(含深基坑、钢结构等)、通风空调、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含客流统计系统及停车场引导系统)、概算、道桥、绿色建筑、燃气、幕墙、铝合金门窗、外墙装饰(含广告及立面标志标识)、临时围护设施及临水临电、市政外水外电、市政综合管网、人防、消防(含消防性能化设计)、精装修、园林景观、导向标识、防雷、泛光照明、采用由甲方确认的三维设计软件和标准,进行各专业各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设计合同要求。
(三)招标控制价:70457996元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3.2 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注释] 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②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已进入“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名单(见附件一)内。
5.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列入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见附件二);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6.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办理诚信档案。
7.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8.投标人拟担任的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9.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三格式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0.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人正式员工。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0.2 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本条第3.1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且满足本条第4点要求。
10.3联合体主办人如不具备本条第3.2点勘察资质的,必须与“广州地铁工程勘察类投标人企业库(J库)” 名单内(见附件一)其中一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11.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止,每天9:30~11:30、14:00~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在接受报名时间内,招标人将现场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如果招标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
4.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阻挠,可以径直向监督机构投诉。
5.投标人报名的数量不足3家,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则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该项目招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项目分1个标段。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020-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十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四、《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五、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人
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电话(手机)号码:陈工
020-831587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电话(手机)号码:020-66341022
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号码:
020-28866076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管理机构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电话号码:020-28866211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网址:http://www.gzzbb.gz.cn/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