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元城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江区元城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梅区发科字[2018]214号、梅区发科字[2018]234号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1402-82-01-8345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预算内及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梅江区江南东片秀兰大桥北侧;
2.2.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规划用地面积26655平方米(约40亩),总建筑面积48369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为2236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26000平方米。新建36个班规模小学,15个班规模幼儿园;主要建筑物为:新建2栋小学教学楼,2栋幼儿园教学楼,1座综合体育馆,1个300米环形塑胶运动场,2个篮球场,2个羽毛球场,1个足球场等设施;以及停车位、地下消防水池、人防地下室。建设内容包含建筑装饰、水电安装、围墙、设备购置、场地水电道路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设计。
2.4勘察、设计周期:130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优化:10个日历天;提交勘察报告并审查合格:3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编制 9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担任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18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4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6、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6.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从交易中心下载,一式两份,不装订,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盖章);
6.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6.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6.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6.5拟担任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
6.6拟担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
6.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6.8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查询)
6.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10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详见格式一)。
上述6.2至6.10的相关资料装钉成册(加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并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提供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报名。报名时,以上资料除6.8、6.9、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0时40分至2018年10月26日11时00 分,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 丘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9683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梅州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D2栋1006号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59923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