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东方新都文体公园(项目名称)东方新都文体公园监理工程(标段名称)已由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关于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方新都文体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为:坛开科经投字[2018]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 私有资金: 0.00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 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坛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配合周边小区开发建设体育公园,道路铺装、景观、健身广场、运动场等,配套建设市政管网、路灯通信等绿化;
2.3 质量等级:合格;
2.4 招标范围:道路铺装、景观、健身广场、运动场、配套市政管网、路灯通信等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6 工程概算投资额:960万元
2.7 监理合同估算价:11.83万元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9 标段编号:3204821811260201-BE-001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 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的专业及资质等级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1名;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总监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总监的在监工程不得超过 2 个,如有在监项目应征得所有原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2、企业对拟投标的项目总监已竣工项目请及时核销。
3.10 其它要求:/。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监理人员从业管理按常建(2014)111号文、苏建建管【2014】100 号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等文件执行 。
四、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23日
5.2获取方式: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 168号--金坛市民中心 C 楼 0502 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